城阳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2-06 08:52:32
  •  城阳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 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6〕2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指标
    (一) 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阶段性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全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污染防控有所增强,胶州湾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渐恢复,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基本保障。
    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指标
    到 2017 年,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 98% ,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 2020 年,地表水水质优良 ( Ⅲ 类以上)比例达到60%。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入海河流消除劣 V类水质, 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到 2030 年,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 7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各类污染源治理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城市蓝线、绿线及胶州湾保护的有关规定,实行控制线内的相关行业禁批或限批。将环胶州湾陆域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汇水区等作为重点区域,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实行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参与 )。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公布的落后产能名录,对全区相关行业进行排查,制定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城阳环保分局参与)。
    全面排查各类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的小型印染、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参与)。
    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以向水环境排放总氮、总磷、全盐量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为重点,制定实施污染源治理达标再提高工程计划,按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标准倒逼污染源进行提标改造。督促行业内的所有企业按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清洁化改造任务(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参与)。
    强化重金属污染监管与防治。加强全区涉重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监测、监察,提升企业内部重金属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确保排放达标及企业内部、周边环境安全(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业信息化局参与)。
    2.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深入开展墨水河、白沙河、桃源河、洪江河、祥茂河等过城河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过城河、城市库塘中的黑臭水体,调查摸清污染来源,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入河问题,到2017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各街道、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参与)。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与建设。制定完善全区排水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保障市政设施的建设及扩建用地,加快实现各流域控制单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建设变化情况,及时修订排水专项规划,超前谋划并实施各流域控制单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扩容工程,确保各流域控制单元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始终满足污水集中治理需求。根据受纳水体环境目标要求,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年底以前,完成城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和部分再生利用要求。到2020年,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保持在98%以上(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城阳规划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城阳环保分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排查城镇排水管网、排水渠涵、污水泵站等各类排水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分别制定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及时更新老旧排水管网和能力不足的管网,分批建设完善污水泵站备用系统,定期清理维护排水设施,对集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及雨污分流系统优先进行攻坚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到2020年底前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各街道参与)。
    3.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
    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划定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区农业局牵头,城阳环保分局、各街道参与)。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区农业局牵头,城阳环保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参与);2020年年底前指导位于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完善畜禽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各街道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青岛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20)》。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城阳环保分局参与)。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运设施。实施“万村洁净”工程,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覆盖。保护和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重点整治污水塘和臭水沟等。到2020年,辖区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各街道,区卫生和计生局、区农业局等参与)。
    (二)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
    1.严格用水管理
    控制用水总量。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区域限批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该区域内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该区域内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严格执行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严密监控重点流域区域地下水取补平衡情况,对可能造成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区域及时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区农业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牵头)。
    提高用水效率。实行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加强工业、城镇生活、农业节水(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牵头)。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推广采用串联用水、循环用水、污(废)水处理回用等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到2020年, 纺织、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国际先进定额标准(区发展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牵头)。加强城镇生活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对全区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17年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9~20%(全市平均12%)以内,2020年控制在8.9~15%(全市平均10%)以内。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逐步对现有硬化路面及河道进行透水性改造,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城阳规划分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各街道等参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区农业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等参与)。
    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影响水功能区的开发建设项目从严控制。严格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取缔非法排污口(区农业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城阳环保分局、各街道参与)。
    2.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和管网,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城阳环保分局等参与)。
    (三)加强水生态保护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规范化建设,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依法清理崂山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等水库型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保障水质安全。(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农业局、相关街道等参与)。
    2.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开展退化湿地恢复。编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以墨水河河口湿地修复为重点,加强湿地内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退耕还湿、退池还海等,逐步恢复湿地原有功能(区林业局牵头,城阳规划分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等参与)。
    3.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
    整治恢复胶州湾生态。制定实施胶州湾生态保护规划。优化环胶州湾区域产业空间布局;严格依法落实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严禁在湾内围填海,定期监控胶州湾底部淤积情况,适时开展胶州湾底部清淤整治;加快完成胶州湾人工岸线整理,加强胶州湾沿岸陆域绿化建设,防治水土流失。综合采取救护和繁育措施,维护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城阳规划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流亭街道、上马街道等参与)。
     三、流域控制单元划分及达标计划
    按照全域覆盖、精细管理、责任明晰的原则,将全区陆域划分为3个流域控制单元,单元的最小责任主体为街道。每个流域控制单元的界线以单元内所有街道的边界外沿汇合确定。白沙河、墨水河、祥茂河3大水系分别设立流域控制单元;崂山水库作为国控饮用水源地单设1个流域控制单元。在各流域控制单元中设置主要控制断面及辅助控制断面,建立“监测断面-控制河段-控制区域-行政区责任主体”之间的响应关系。
    各流域控制单元划分详细情况见附件3。
    各流域控制单元水环境达标计划方案见附件4。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
    1.坚持党政主导
    明确责任主体。区政府是本实施方案的实施主体,要将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及各流域控制单元水环境达标计划,细化分解到辖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及排污单位,明确措施及完成时限。深化河(段)长责任制,将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分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牵头部门定期进行调度、督查、督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各街道等参与)。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将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发展的约束性任务,逐级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区委组织部牵头,城阳环保分局参与)。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水污染防治有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城阳环保分局、区财政局牵头)。对实施情况较差的,要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根据需要可以提请有权限的部门实施建设项目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等参与)。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自2016年起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城阳环保分局牵头)。
    2.加强部门联动
    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推进,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跨多个街道、部门的水体综合整治,以及黑臭水体整治攻坚等重点水污染治理任务,成立阶段性工作指挥部,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动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城阳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参与)。
    3.扩大公众参与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均应依法真实、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各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按照规范实施排污口改造,主动接受监督。推行水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实现对重点水体常态化、社会化的巡查监督。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等活动,及时举报污水直排、水体黑臭等水环境问题。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完善区环保微博工作体系,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参与)。
    (二)强化行政监管
    1.提高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
    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区、街环保执法力量。推进环境监察、监测、应急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完善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加快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自动监控、暗管探测仪等新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开展环境监管技术大比武,提高环境监管队伍的职业化水平(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等参与)。
    2.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全面调查河流沿岸、胶州湾沿岸及重要水源地汇水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基本状况,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要求,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安全监管局、各街道参与)。
    提高环境安全预警能力,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预警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青岛市城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定期演练。在化工园区下游科学设置地表水预警监测点位,建设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防控平台(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安全监管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卫生和计生局等参与)。
    (三)加强环境监管
    定期开展突出水环境问题大排查,采取专项检查、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流域、行业、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城阳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等参与)。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城阳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等参与)。
    严格落实各类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重点企业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探索建立工业集聚区企业环保自律机制。实施排污企业“红黄牌”管理,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到2017年底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按照国家进度安排完成各类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城阳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
    (四)弘扬环境文化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引导和规范非政府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发展。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环保模范城、美丽乡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把绿色理念全方位地融入社会事业(城阳环保分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等参与)。
    五、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水污染防治目标需求,城阳区计划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湿地修复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1.4亿元。
     
    附件:1.城阳区重点水体及水质目标清单
    2.青岛市水污染防治重点指标目标
    3.城阳区控制单元划分情况汇总表
    4.城阳区流域控制单元水环境达标计划方案
    5.城阳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1 
    城阳区重点水体及水质目标清单
    表1  城阳区重点河流水体清单
     
    序号
    河流名称
    流经街道
    监测断面
    经度
    纬度
    水质现状
    2020年
    目标
    主要超标因子①
    (超标倍数)
    预计达
    标年度
    备注
    2014年
    2015年
    1
    桃源河
    棘洪滩
    青胶公路桥
    120
    12
    07
    36
    20
    25
    劣Ⅴ类
    Ⅳ类
    Ⅲ类
    总磷(0.2)氟化物(0.6)
    2019
     
    2
    棘洪滩、上马
    大涧桥
    120
    10
    57
    36
    18
    29
    劣Ⅴ类
    劣Ⅴ类
    Ⅲ类
    CODCr(1.4)BOD5(2.9)总磷(0.2)氟化物(0.8)
    2020
     
    4
    祥茂河
    棘洪滩、上马
    河东路桥
    120
    17
    25
    36
    16
    35
    未监测
    劣Ⅴ类
    Ⅴ类
    CODCr(2.9)
    2019
     
    5
    白沙河
    夏庄、流亭
    赵村桥(308)
    120
    25
    25
    36
    16
    20
    Ⅳ类
    劣Ⅴ类
    Ⅲ类
    CODCr(0.5)
    2017
     
    6
    夏庄、流亭
    双元路桥
    120
    21
    10
    36
    14
    50
    Ⅳ类
    Ⅲ类
    Ⅲ类
    /
    保持达标
     
    7
    墨水河
     
    即墨、城阳
    西城汇(前枣行)
    120
    24
    10
    36
    21
    01
    劣Ⅴ类
    Ⅴ类
    Ⅴ类
    /
    保持达标
     
    8
    即墨、城阳
    石桥
    120
    22
    08
    36
    18
    54
    劣Ⅴ类
    劣Ⅴ类
    Ⅴ类
    氨氮(0.2)
    2016
     
    9
    城阳
    入海口(308国道)
    120
    20
    24
    36
    17
    36
    劣Ⅴ类
    劣Ⅴ类
    Ⅴ类
    氨氮(0.1)氟化物(0.2)
    2016
     
    注:①主要超标因子按2015年数据评价;②未监测指该断面不在日常监测计划中。
     

     

    表2  城阳区重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体清单
     
    序号
    名称
    所在区市
    经度
    纬度
    水质现状
    2020年
    目标
    主要超标因子
    (超标倍数)
    预计达
    标年度
    备注
    2014年
    2015年
    1
    崂山水库
    崂山、城阳
    120
    28
    20
    36
    15
    38
    Ⅲ类
    Ⅲ类
    Ⅲ类
    /
    保持
    达标
     
    2
    棘洪滩水库
    城阳
    120
    14
    15
    36
    22
    06
    Ⅲ类
    Ⅲ类
    Ⅲ类
    /
    保持
    达标
     
    3
    书院水库
    城阳
    120
    32
    35
    36
    19
    06
    Ⅲ类
    Ⅲ类
    Ⅲ类
    /
    保持
    达标
     
     

     

    表3  城阳区地下水监测点位清单
     
    序号
    所在区市
    点位名称
    经度
    纬度
    2015年
    水质现状
    2020年
    水质目标
    主要污染因子
    备注
    1
    城阳
    城阳区苇苫村
    120
    21
    49
    36
    17
    8
    较差
    不低于2015年
    /
     
    2
    城阳
    城阳区小寨子村
    120
    17
    8
    36
    17
    47
    较差
    较差
    硝酸盐
     
    3
    城阳
    城阳区夏庄镇东古镇村
    120
    26
    44
    36
    16
    39
    较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
     
    4
    城阳
    城阳区西城汇村
    120
    24
    41
    36
    21
    2
    极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总硬度
     
    5
    城阳
    城阳区仲村
    120
    25
    24
    36
    19
    39
    极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
     
    6
    城阳
    城阳区皂户村西北
    120
    21
    1
    36
    18
    18
    较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总硬度
     
    7
    城阳
    城阳区惜福镇黄家营村
    120
    28
    46
    36
    18
    12
    较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总硬度
     
    8
    城阳
    城阳区流亭镇王家女姑村
    120
    21
    44
    36
    15
    57
    较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
     
    9
    城阳
    城阳区流亭镇港东村
    120
    21
    32
    36
    14
    58
    较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
     
    10
    城阳
    城阳区流亭镇红埠村
    120
    24
    21
    36
    15
    29
    极差
    不低于2015年
    硝酸盐
     

     

    附件2 
    青岛市水污染防治重点指标目标
    序号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现状值
    目标值
    1
    水污染治理
    市区及四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
    98%
    ≥98%(2017)
    2
    省控重点河流断面功能区达标率
    50%(2015)
    100%(2020)
    3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部分填埋部分综合利用
    100%(2017)
    4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10%(2017)
    0(2020)
    5
    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Ⅲ类以上)比例
    54.8%(2015)
    ≥60%(2020)
    ≥70%(2030)
    6
    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比例
    26.9%(2015)
    ≤10%(2020)
    7
    重点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比例
    100%(2015)
    0(2020)
    8
    镇驻地污水处理率
     
    ≥80%(2020)
    9
    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
     
    60%(2020)
    10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利用率
     
    90%(2020)
    11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污水利用率
     
    60%(2020)
    12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90%(2020)
    13
    化肥利用率提高
     
    ≥10%(2020)
    14
    农药利用率
     
    40%(2020)
    15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30%(2020)
    16
    水资源节约及循环利用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2%(2020)
    17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12%(2017)
    10%(2020)
    18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比例
     
    ≥40%(2020)
    1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5(2020)
    20
    再生水利用率
    20%(2015)
    ≥50%(2020)
    21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5.3%(2015)
    100%(2020)
    22
    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95%(2015)
    ≥95%(2020)
    23
    胶州湾水质优良比例
    65%(2015)
    ≥70%(2020)
    24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
     
    ≥95%(2030)
    25
    自然岸线保有率
     
    ≥40%(2020)

     

    附件3
    青岛市流域控制单元划分情况汇总表
    序号
    所属流域
    控制单元名称
    单元
    类型
    主要河流、湖泊名称
    面积
    km2
    控制
    断面
    辅助控
    制断面
    经度
    纬度
    水质现状
    (2014年)
    水质目标(2020年)
    控制区域
    备注
    1
    淮河流域
    白沙河控制单元
    改善
    白沙河
    161
    赵村桥
    /
    120°21′52″
    36°14′31″
    Ⅳ类
    Ⅲ类
    城阳:流亭街道、惜福镇街道、夏庄街道西部
     
    2
    淮河流域
    崂山水库控制单元
    维持
    崂山水库
    122
    崂山水库中心
    北宅河兰家庄
    120°31′45″
    36°14′50″
    Ⅱ类
    Ⅱ类
    崂山:北宅街道
     
    /
    120°29′10″
    36°15′19″
    Ⅲ类
    Ⅲ类
    崂山:夏庄街道东部
     
    3
    淮河流域
    祥茂河控制单元
    改善
    祥茂河
    239
    火炬路桥
    宏顺路桥
    120°16′07″
    36°21′09″
    劣Ⅴ类
    Ⅴ类
    即墨:蓝村镇
     
    河东路桥
    120°17′25″
    36°16′35″
    劣Ⅴ类
    Ⅴ类
    城阳:棘洪滩街道
     
    /
    120°17′38″
    36°15′49″
    劣Ⅴ类
    Ⅴ类
    高新:红岛街道
     
    4
    淮河流域
    墨水河控制单元
    改善
    墨水河
    456
    墨水河入海口(308国道)
    西城汇(前枣行)
    120°22′10″
    36°19′05″
    劣Ⅴ类
    Ⅴ类
    即墨:环秀街道、通济街道、经济开发区、北安街道、龙泉街道、龙山街道
     
    /
    120°20′24″
    36°17′36″
    劣Ⅴ类
    Ⅴ类
    城阳:城阳街道
     
    5
    淮河流域
    大沽河控制单元
    改善
     
     
     
    桃源河
     
     
     
     
     
    桃源河大涧闸桥
    120°08′17″
    36°16′26″
    劣Ⅴ类
    Ⅲ类
    城阳:上马街道
    高新:河套街道
    胶州:李哥庄镇
     
     
     
     

     

    附件4
    城阳区各流域控制单元水环境达标计划方案
    序号
    所属
    流域
    控制单元名称
    单元
    类型
    主要河流、湖泊名称
    控制
    断面
    辅助控
    制断面
    经度
    纬度
    水质
    现状
    (2014年)
    水质
    目标
     
    达标
    年度
    控制区域
    备注
    1
    淮河
    流域
    白沙河控制单元
    改善
    白沙河
    赵村桥
    /
    120°21′52″
    36°14′31″
    Ⅳ类
    Ⅲ类
     
     
    2017
    流亭街道、惜福镇街道、夏庄街道西部
     
    2
    淮河
    流域
    崂山水库控制单元
    维持
    崂山
    水库
    崂山水库中心
    /
    120°29′10″
    36°15′19″
    Ⅲ类
    Ⅲ类
     
     
    2016
    夏庄街道东部
     
    3
     
    淮河
    流域
     
    祥茂河控制单元
    改善
     
    祥茂河
     
    火炬路桥
    河东路桥
    120°17′25″
    36°16′35″
    劣Ⅴ类
    Ⅴ类
     
     
    2020
    棘洪滩街道
     
    4
    淮河
    流域
    墨水河控制单元
    改善
    墨水河
     
    墨水河入海口(308国道)
    /
    120°20′24″
    36°17′36″
    劣Ⅴ类
    Ⅴ类
     
     
    2016
    城阳街道
     
    5
    淮河
    流域
    大沽河控制单元
    改善
    桃源河
     
    桃源河大涧闸桥
    120°08′17″
    36°16′26″
    劣Ⅴ类
    Ⅲ类
     
     
     
    2020
    城阳:上马街道
     
     
     
     
     
     
     
     
     
     
    附件5
    城阳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所属控制单元
    项目
    名称
    责任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周期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
    (万元)
    环境
    绩效
    所在
    行政区
    经纬度
    目标水体
    1
    白沙河控制
    单元
     
    白沙河流域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改造项目
    城阳区政府
    城阳区
     
    白沙河
    2020年
    完善白沙河流域雨污分流管网。
     
     
    2
    白沙河河及墨水河河口湿地恢复工程
    城阳区政府
    市林业局
    城阳区
     
    白沙河
    2017年-2020年
    对河口区域进行清淤疏浚,增种耐盐湿地植物,完善湿地生态功能,湿地修复规模85公顷,建设景观湿地。
    1000
    通过采取湿地修复工程,逐步完善河口湿地生态功能
    3
    城阳区书院水库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项目
    城阳区政府
    城阳区
     
    书院水库
    2016年3月-2016年8月
    建设隔离防护网5千米,建设视频监控基站5处,设置警示标志牌30处。
    185.89
     
    4
    崂山水库控制单元
    崂山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隔离建设
    市城市管理局、青岛水务集团
    崂山区
    城阳区
     
    崂山水库
    2016年底
    增加水源地围网防护11.2千米。包括围网工程、视频监控、围网内绿化工程、警务室建设、地形图测绘费、设计费等。
    2380
    封闭管理,涵养水源、提高原水水质、保障安全供水。
    5
     
    墨水河城阳段综合整治
    城阳区政府、青岛市
    城阳区
     
    墨水河
    2016
    -2017年
    1. 对河底进行清淤,清淤土方约62万立方米。建
    67800
     
     
    墨水河控制单元
     
    工程
    环保局
     
     
     
     
    设2道拦水坝(其中1道为砌石堰,1道为橡胶坝)
    2.堤顶路防汛通道14千米,宽7米。
    3.绿化提升工程,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木栈道、行道树、路灯。
    4.3.6万的慢行系统。
     
     
    6
    城阳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城阳区政府
    城阳区
     
    墨水河、白沙河
    2016
    -2017年
    正阳路敷设DN800污水管道约1180米。绣城路敷设DN400—DN1500雨污水管道约1100米。宏祥七路大修道路长度970米,宽度9米;设污水管道(DN400)750米,雨水管道(DN500-DN800)830米。流丰路敷设管径300、400、500污水管线1500米,污水井65个。
    2780
     
    7
    城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
    城阳区政府
    城阳区
     
    墨水河、白沙河
    2017
    -2020年
    日处理能力10万吨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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