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6-07-27 10:34:28 青岛城阳广电
  •  2016年7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5年第3批次保障性安居过程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342号)批准征收我市城阳区土地5.783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中城路以东,青岛农业大学以北,涉及城阳街道董村社区,土地面积为0.481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4813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204国道以西、靖城路以东、兴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前桃林社区,土地面积为0.073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735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三: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国学公园以西、城阳区城阳街道田村小学以南、正阳中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东田社区,土地面积为0.333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3333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四: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田旺路以东、凤山以西,涉及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土地面积为0.264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2325公顷、农村道路0.0318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五: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田旺路以东、凤山以西,涉及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土地面积为1.573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543公顷、农村道路0.2195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六:该地块涉及两个社区,分别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田旺路以东、凤山以西,涉及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城阳区城阳街道204国道以西、瑞阳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762公顷,其中东旺疃社区土地面积0.288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06公顷、农村道路0.1825公顷);前旺疃社区土地面积0.473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4712公顷、农村道路0.0023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七:该地块涉及两个社区,分别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田旺路以东、凤山以西,涉及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城阳区城阳街道204国道以西、瑞阳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土地总面积为2.2949公顷,其中东旺疃社区土地面积1.24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244公顷);前旺疃社区土地面积1.050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9757公顷、坑塘水面0.0752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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