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阳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相关事项的通告
2017-02-27 09:29: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城阳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时,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第一中心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城阳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二)背景及实施理由: 一是促进国家、省、市水资源管理及价格政策落实的客观需要。二是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的客观需要。三是促进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保障我区用水安全和质量的客观需要。
        (三)主要内容
        1.阶梯水量设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的要求,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根据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的2015年我区居民用水量数据,阶梯水量设置如下: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覆盖92.07%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覆盖97.48%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阶梯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
        2.阶梯水价设置。按照《关于调整我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5〕30号)要求,我区居民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市的规定,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按年为计价周期,提出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50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6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8.00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87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5.21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9.23元。

        (四)相关配套措施
        1.关于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为缓解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对困难居民家庭带来的影响,我区将对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给予补贴。
        2.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政策。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听证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为每立方米3.70元;听证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为每立方米4.10元。
        3. 理顺收费体制。阶梯水价实施后,由供水企业使用全区统一的票据直收水费到户或由供水企业书面委托其他单位代收,除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外,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取其他费用或加价收取。对需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因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听证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为每立方米3.70元;听证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为每立方米4.10元。
      四、听证人
       纪宝尚  男  城阳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相忠  男  城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室主任
        王德元  男  城阳区政协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主任
      五、听证会参加人(19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9名)
      毕  珂  男 城子社区居委会
        王晓英  女 青岛世荟林建筑有限公司
        刘同波  男 青岛市泽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韩通柱  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城阳分局
        张洲祥  男 自由职业者
        黄祖芬  女 青岛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王美华 女   青岛思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纪文波  男 城阳区车倍佳汽车装潢中心
        张秀霞  女 自由职业者
      (二)经营者参加人(2名)
        刘锋范  男  城阳区自来水公司经理
        秦建辉  男  青岛鑫江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三)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张国伟  男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项目经理助理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刘  伟  男  青岛农业大学 讲师
      (五)城阳区人大代表参加人(1名)
      范勤德  男 青岛勤德锁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六)城阳区政协委员参加人(1名)
      扈海滨  男 青岛都霖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七)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4名)
      李淑欣   女  城阳区城市管理局供水处主任
        刘鹏飞  男  城阳区财政局综合办负责人
        石少坤  男  城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李夏辉   男 城阳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六、听证会消费者候补参加人(3名)
      毕建光   男 城子社区居委会 
        刘  娜  女 自由职业者 
        赵友泉   男 自由职业者
      七、公开城阳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自2月25日3月13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网址: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开。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城阳区自来水公司、城阳区西部供水处、青岛鑫江供水有限公司三家公司2013年-2015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经监审,城阳区城市供水单位定价成本三年分别为2.7576元/立方米、2.7943元/立方米、2.8087元/立方米。市民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城阳区物价局反映。
        价格政策咨询电话:87866486;成本公开咨询电话:87866470(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电子邮箱:cywjj@126.com
        特此通告。
                               

                                                                 青岛市城阳区物价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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