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启动畜产品集中抽查 保证“双节”食品安全
2016-12-28 10:16:27
  •   记者从青岛市畜牧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产品集中抽查,确保市民“舌尖安全”。

      执法检查将严把五个重点关口。

      一是严把畜禽出栏关。严格落实畜禽产地检疫和“瘦肉精”按比例检测制度,认真查对畜禽养殖用药记录,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规定,对未经检疫检测和在兽药休药期内的畜禽,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

      二是严把畜禽收购贩运关。密切关注使用沙丁胺醇给生猪注水增重违法行为,落实好畜禽收购贩运记录签字等制度,确保收购贩运畜禽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是严把生鲜乳质量安全关。落实凭奶牛“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证”交奶收奶、常规检测、产品留样和生鲜乳交接单等制度,严格防控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兽药残留、“两病”病菌和黄曲霉毒素M1等危害因素。

      四是严把畜禽屠宰入厂出厂关。对入厂屠宰畜禽要认真查对来源、数量与证标情况,对来源不清、数量不符、证标不全的,不得进厂屠宰;严格落实屠宰检疫检测同步制度,对未经检疫和“瘦肉精”按比例检测或经检疫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相关肉品不得出厂;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守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屠宰添加“瘦肉精”猪、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它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是把好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关。禁止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用抗菌药行为,落实兽用抗菌药销售记录和兽医处方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和使用人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两节”期间,市畜牧兽医局将在全市生猪屠宰企业集中开展1次猪肉(肝)产品监督抽查。各区、市结合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控能力;同时,畅通信息与投诉举报渠道,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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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林旭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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