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安监局持续开展“送主体责任规定到基层企业”活动
2016-07-20 09:56:57 青岛城阳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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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城阳区安全监管局会同流亭街道,在街道会议室,组织该街道160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80余人,开展了“送主体责任规定到基层企业”活动。活动中,局宣教中心工作人员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即山东省政府令第303号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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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份以来,城阳区安监局已在城阳、流亭和夏庄等3个街道开展了“送主体责任规定到基层企业”活动。自《规定》公布实施以来,该局专门组成《规定》宣讲团,利用3周时间分别赴全区6个街道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宣讲,使企业全面理解《规定》内容,掌握了解《规定》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责。

    20160720_095543_002来源城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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