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还敢给别人代驾 交警曝光第39批酒司机
2016-12-07 15:03:05
  •   车主喝酒后通过软件叫来代驾,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气,便对代驾司机进行检查,经检测代驾司机竟然属于酒后驾驶,目前交警部门将这名大胆代驾司机的恶劣行为通告到有关部门,并按照法律对其进行处罚。12月6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39批40名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 

      案例一 

      酒司机躲进小区被查获
     

      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李沧交警出动警车4辆,拿下5名酒司机。12月2日21时30分,李沧交警在永平路和邢台路路口设岗开展夜查,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距整治点50米处突然拐进小区,民警立刻用对讲机呼叫埋伏在小区里的协警进行拦截。拦截后该驾驶员情绪非常激动,浑身酒气,一直在说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驾驶员的异常行为却暴露了自己。经酒精呼吸测试仪测试,驾驶员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他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满12分,吊销驾驶证6个月的严重处罚。事后驾驶员于某对自己喝酒开车并拒绝配合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怀着侥幸心理以为会逃过检查,没想到终究落入法网。谈到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驾驶员于某感慨万分,连连称自己不应知法犯法,并保证自己以后绝不酒后驾车。 

      案例二 

      代驾司机竟然酒驾
     

      21时38分许,一辆悬挂着鲁BG38××号牌的白色奥迪牌轿车沿金水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金水路与枣园路路口检查点,民警闻到车内一股酒气,便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身穿代驾服装的驾驶人张某有酒味。“我喝了不少酒,是不是我身上的酒气呀!”车主对民警说。随后民警将司机带到车外进行检测,现场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张某最终承认自己喝酒了。 

      民警进一步确认该驾驶员的身份,发现该驾驶员竟然为代驾人员,由于身为代驾人员竟然酒驾的行为十分恶劣,交警将通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通报。另外张某还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和驾驶证由A2降到B1B2的严厉处罚。车主称由于自己喝了酒,所以通过软件叫来代驾司机,没有闻到代驾司机身上也有酒味。 

      案例三 

      间隔5分钟查获俩“醉猫”
     

      11月30日晚,市北交警在洛阳路夜查酒驾,在前后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接连查获两名醉驾司机,驾驶鲁BJ08××号牌的灰色吉普车的潘某某,呼吸测试结果为174mg/100ml,驾驶鲁BW15××号牌的黑色尼桑轿车的闫某某,呼吸测试结果为203mg/100ml。两人均为醉酒驾驶,将受到拘役6个月以内,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在场围观的市民纷纷拍手称快时,一位“酒司机”的家属央求交警高抬贵手。一位围观市民义正辞严地说:“他既然敢这么做,就要让他受到教训,你这么做最终还是害了他,要让他知道疼!知道害怕,下次就不敢了。”另一位路过的大姐听了直点头,气愤地说:“像他这样的就应该让他上电视上报纸,让大伙儿都瞧瞧,看他下次还敢不敢了!”社会协同治理的威力凸显,交警部门表示,只要你敢酒驾,交警就在你回家的路上等着你。 

     

      案例四 

      酒后、无证还要上高速
     

      12月4日下午4时许,潍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公路平度南收费站设立检查点,对往来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一辆白色北京SUV汽车时,驾驶员显得格外紧张,说话支支吾吾,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员无法提供。在与驾驶员交流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说话带酒气,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 

      在对驾驶员身份进一步核实过程中发现他属于无证驾驶。这名司机酒后、无证还要开车上高速,幸亏遇到交警查车被拦在了高速公路外,倘若上高速后发生交通事故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交警部门对酒驾违法行为和醉驾犯罪行为“零容忍”,对于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青岛交警部门将坚持严查严处,并坚决向社会曝光,目的是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关注,酒后驾驶是一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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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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