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6年3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市级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据悉,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份抽检品种为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13个种类,以非食用物质、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易出现问题的项目为检测重点,共计700批次。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83%。其中,昌乐县前董门市部所售的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都”牌北京二锅头酒,因酒精度不合格,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抽检信息
被抽检产品为“红都”牌北京二锅头酒,被抽检单位为昌乐县前董门市部,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规格为500ml/袋,生产日期为2014.9.28,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被抽检产品为“付金香”牌香辣金针菇(腌渍食用菌),被抽检单位为昌邑市围子福家家超市,标称生产企业为兰陵县富亿食品有限公司,规格为2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60309,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
处理措施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标称市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