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啃老”不成变“小偷” 民警提醒亡羊补牢不如防范为先
2017-04-20 16:00:21
  • 嫌疑人指认被盗车辆

    电动车,这个在一些地方和区域比肩机动车的出行交通工具,与很多市民息息相关。在生活中,我们也时有听到这样那样的抱怨“电动车不见”、“电瓶没了”。市民在谴责窃贼的同时,也会对如何防范电动车丢失、电瓶被盗等问题深感头痛,城阳警方以案说法,以近期抓获的偷车贼为例,提醒大家如何做到防范于未然。
     
    民警巡逻  抓获偷车贼
     
    2017年4月18日下午,民警在街面巡逻过程中,一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大白天男子睡在居民平房的二层板房上,当警车经过时,男子似乎不经意的翻了个身,用棉被将自己的头包裹住。 4月19日清晨6时,民警步巡到朝阳小区内时,听见早起的老大爷们在讨论有个青年睡在他们的楼道内,民警询问出男子所在的楼座,当民警走进楼道时,男子就旁若无人的躺在楼道楼梯口打着酣,虽然仅一个照面,可老道的民警发现这不就是昨天睡在板房上的男子么。看样子20出头的流浪汉?虽然睡的地方很随意,可衣着还是很整洁。一面摇醒男子,一面简单搜查男子随身物品,被子下的黄色书包与前期监控调取的偷车贼作案工具相吻合,控制、盘查,视频比对,经过十多天的巡逻蹲守,民警终于将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居无定所  动起歪心思
     
    年纪轻轻不依靠勤劳双手生活,而是走上了不劳而获的盗窃之路,据嫌疑人张某交代,今年23岁,父母都已退休在家,虽然自己好吃懒做点,没有稳定工作,可就算啃啃老也可以生活衣食无忧,却因张某跟父亲拌了几句嘴,就跑出了家门。揣着的零花钱也悉数花尽,处于人生低谷的张某,偶然看到了路边停着的电动车,认为这是一个“生财之道”,开始了小偷小摸的生活。在此后的一个月内,被其光顾的电动车就多达3辆,其中还不包括多辆电动车电瓶,虽然多次行窃,但张某每一次把偷来的电动车迅速销赃在很短时间内挥霍一空,再开始下一次偷窃。他随身携带简易生活用品,亲戚家也不住了,没钱时便在小区楼道内露宿,直到被警方抓获。
     
    民警来支招:亡羊补牢不如防范为先
     
    根据张某的交代,其作案大多选择的地点、车辆,以及破锁方式等等,民警简单总结提醒如下:
     
    一是停放要仔细。电动车最好放在储物仓库、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不得已要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时,应尽量停放在自己或者路人、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以及有监控覆盖的区域,同时尽量将车子与固定物锁在一起,防止被轻易盗走;
     
    二是为电动车配备一把坚固结实的锁具。选一把好的车锁也有讲究,要从材质、做工、锁芯和锁头判断。一是肉眼观察、试试手感,掂一掂重量,材质好的锁密度大,比较重;二是一分钱一分货,买正规厂家的品牌锁,质量有保证;三是看钥匙,钥匙设计复杂,不一定代表锁的安全系数高,但钥匙设计简单则锁的安全系数一定不高。一般钥匙上的“弹珠”(即钥匙槽凹凸不平的部分)要在5个以上,弧形钥匙和双排弹珠钥匙对应的锁较好。钥匙锯齿是双排的就是双排弹珠钥匙,弧形钥匙的一个面是凸出的弧形。

    三是为电动车安装上“安全卫士”。城阳辖区的居民都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申请安装电动车“安全卫士”这样一种防盗装置,与电脑和手机绑定链接,一旦被盗可以迅速查询,锁定被盗车辆位置;

    四是买旧车要查执照车牌,一定不要买赃车。电动车一旦失窃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不要贪图便宜到非法市场购买赃车,买旧车时应逐一查对行驶执照、车体车牌号码,以防手续有假或不全难以“过户”,而不能“合法拥有”,一旦被人追回反而造成经济损失。明知赃车,购买和销售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另外,购买赃车也等于为自己或他人电动车再次被偷盗埋下祸根。
     
     
    通讯员:栾云海
    编辑: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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