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实验高级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8-11-07 15:32:17
  •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青岛实验高级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2014年6月24日,评标专家韩亚伦(证号129140519)、逄秀华(证号129140302)、戴金林(证号129140234)、郭红(证号129140691)、高建华(原证号ZS370201068)在青岛实验高级中学规划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评审中工作不认真,将应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建建管字〔2017〕14号)第三十四条(二)之规定,决定对韩亚伦、逄秀华、戴金林、郭红、高建华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在城阳区所有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资格6个月(2018年11月7日—2019年5月6日)。依据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青政服字〔2018〕4号)第八条(一)之规定,对上述专家每人记3分。

    望全体评标专家引以为戒, 认真负责地完成评审工作。

    特此通报。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6日

     

    来源:青岛城阳政务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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