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2018-04-19 16:11:49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划定城阳区水功能区。
     
    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水质水量并重和突出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原则划定水功能区。
     
    二、本次水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城阳区境内11条重要区级河道、8座重要水库和1座承担供水任务的塘坝。
     
    三、从水域自然条件与开发利用现状出发,结合我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将地表水按水域功能划定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和排污控制区。
     
    各功能区名称含义如下:
     
    饮用水源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水质标准。
     
    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区指满足景观、娱乐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Ⅴ类水质标准。
     
    排污控制区指接纳生活、生产污废水比较集中,接纳的污废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区域。暂不考虑水质控制标准。
     
    四、各水功能区的功能排序在现状功能的基础上结合该水域的规划功能确定。水质目标为该水域规划功能的水质目标,遵循不低于现状水质和同一水功能区多种功能水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五、各功能区内的一切生产建设和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各水功能区的功能及水质要求。
     
    六、本区划由城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区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18日。
     
     
     

    附件

    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表
     
     
    一、 河道水功能区
     
    河道水功能区共11个,其中3个饮用水源区,6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个排污控制区、1个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详见表(一)。
     
    表(一)城阳区河道水功能区划

    微信截图_20180419160911

    二、水库、塘坝水功能区
     
    水库水功能区共8个,塘坝水功能区共1个,其中饮用水源区7个,景观娱乐用水区2个。水质目标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详见表(二)。
     
     微信截图_20180419160911
     
     

    来源:城阳政务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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