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城阳区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2018-04-19 09:59:01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阳区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督管理,促进慢行交通系统健康发展,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青政办字〔2017〕10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城阳区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明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纪伟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学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胡雪燕 区发展改革局党委委员、区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李惠娟 区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程绍田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纪尚俊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栾林先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  青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姜慧先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孙亚军 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尹瑞业 区旅游局副局长
     
    柳  磊 区金融办副主任
     
    史  磊 城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展 流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纪欣平 夏庄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纪  军 惜福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正情 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宗禹 上马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光军 城阳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克勇 城阳规划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阳区交通运输局,纪伟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日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做好相关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
     
    城阳公安分局负责对盗窃和故意损毁车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构成犯罪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查处。
     
    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城阳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停放区施划,并对违规停放、占绿毁绿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并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质监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工信局会同网络部门负责企业发布信息的网上监督管理,对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等行为进行查处。
     
    区委宣传部负责市民遵章守纪、安全骑行和规范停放宣传教育工作。
     
    区金融办负责协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做好企业押金和预付金专用账户监管工作,协调企业开户银行按照职责加强押金和预付金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工作。
     
    区工业信息化局、区旅游局、区发改局(物价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体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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