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的通知
2018-04-10 10:16:45
  •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物价局,西海岸新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的通知》(鲁价格一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由于受城市燃气配气价格上限约束影响,对部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无法计入城市燃气配气价格的,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各相关区市把关审核后报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一并报省物价局核定管道运输价格。

     

     

     

    青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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