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阳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2017-06-13 09:12:52
  • 关于印发城阳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所属部门:城阳区政府办公室制发机关:城阳区政府办公室
    文件字号:青城政办发〔2017〕21号成文日期:2017-06-12
    所属类别: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阳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城阳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6月12日

               城阳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其存史、育人、资政功能在当代日益彰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地方史志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1999年修志工作启动以来,我区率先在青岛市第二轮修志中完成《城阳区志》编纂出版任务;在全市首个实现全部8部街道志正式出版工程;组织出版了《城阳年鉴》10卷、《城阳区公路志》等2部部门志、《东流亭社区志》等13部社区(村)志;在全省率先编研出版了区情研究成果乡土教材《家·城阳》。至2016年,全区共编纂、整理、出版各类史志文献39部。

    当前,地方史志事业已经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国家、省、市对史志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5〕46号)和《青岛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6〕1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确历史观和科学方法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撑。

    2.坚持依法治志。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地方志法律、法规和《城阳区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

    3.坚持质量第一。将精品意识贯穿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4.坚持修用并举。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5.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推动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综合年鉴保持一年一鉴,建成区方志馆,史志工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层志书编纂等深入推进。加强对全区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开发利用、质量保障、理论研究、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续修《城阳区志》工作准备。全面总结上轮区志编修经验教训,认真研究续修《城阳区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资料搜集、上下断限、前后志衔接等问题。做好续志规划与编纂方案制订、篇目设计、队伍培训等基础工作。待全市统一部署第三轮修志工作,迅速启动。

    (二)深入打造年鉴品牌。继续做好“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工作。按照生产文化精品的标准和要求,努力打造年鉴品牌,充分发挥年鉴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资政服务与区情信息载体作用。缩短出版周期,每年10月底前出版。加强对专业(行业)年鉴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三)继续实施修志工作精品工程。加强对基层修志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部门、社区开展志书编纂,成熟一部,出版一部;全面做好入选中国名镇志工程《棘洪滩街道志》的编纂、报审、出版工作;建立修志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白沙河志》等资料收集、编纂、出版工作。

    (四)加快史志工作信息化建设。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建设全区志鉴成果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进一步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做好地情资料库维护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五)全面推进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区方志馆。加强方志馆馆藏建设,到2020年,每年收集各级各类志书不少于100部,逐步丰富方志馆基础馆藏。

    (六)强化史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为修志编鉴和地情研究服务。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适应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资料保障机制。

    (七)提升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深入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进史志成果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发挥史志机构优势,加快修志成果转化,通过编辑出版市民版区情读本、举办史料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史志成果,推动形成社会读志用志的深厚氛围,增强方志文化的社会影响。

    (八)积极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注重总结全区各级志书编史修志经验,用不断发展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有效发挥方志期刊《城阳纵横》的交流平台作用,活跃方志理论研讨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要把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史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青岛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城阳区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地方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修志业务规范、资料征集管理制度和主编责任制,加强志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和报送备案工作。建立史志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分期分批组织修志编鉴、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开发利用、史志资料征集管理等专题培训。坚持开门修志,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利用社会化选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吸纳社会力量从事史志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将本单位志鉴编纂工作纳入单位整体规划。区史志办将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规划纲要由城阳区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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