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燃气公司加强冬季巡检保安全
2018-11-21 15:52:57

  • 【导语】

    近期市区某居民楼发生燃气闪爆事件,燃气安全成了广大用户关注的焦点,特别到了冬季,燃气使用更加频繁,从本月上旬开始,新奥燃气公司加强了排查和巡检力度,确保城阳区冬季天然气用气安全

    【现场】

    你好我是新奥燃气的工作人员,到你家检查一下冬季的燃气安全,太好了感谢感谢。。。。同时教你一下怎么使用,谢谢。。。。。。

    【正文】

    11月21日上午,记者跟随新奥燃气的工作人员来到古庙头小区的一户居民家中,工作人员使用专用的设备对燃气设备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并告诉居民该如何安全用气。

    据了解,从11月12号开始,新奥燃气公司就针对冬季用气安全加强了排查和巡检力度。提高对燃气管线、门站、调压站、加气站等重要部位及设施巡线次数,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处理,保障燃气设施不带病运行。目前已完成入户安检近两万余户,巡检地下燃气管线8000公里,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工作人员提醒,日常燃气设施的不当使用可能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同期声】新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  孙可寿

    我们每年会上门为用户提供免费的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户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这种做法不仅违反法律,而且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危害家人及邻里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发现偷盗燃气的行为请及时拨打95158举报或报警,一经查实会进行严肃处理。

    【正文】

    据了解,《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擅自改装、损毁及破坏燃气设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字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偷盗燃气触犯法律,危害家人殃及邻里,一经发现依法追责。新城新奥有奖举报电话:17853210620、17853210616,查实奖励5000元起,工商户举报查实奖励10000元起,举报团伙及职业偷盗气查实奖励50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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