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关于印发《城阳区河道水库保洁和巡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06 10:16:55

  •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关于印发《城阳区河道水库保洁和巡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供水站),区自来水公司,书院水库管理所:

    根据城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美丽城阳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河道水库管护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城阳区河道水库保洁和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城阳区河道水库保洁和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水库保洁和巡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水库保洁巡查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用水环境,恢复河道、水库功能,维持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快美丽青岛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按照《美丽城阳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进行经常性打捞保洁,确保我区河道水面洁净,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管理具体目标为:

    (一)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

    (二)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尸体;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四)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法采砂行为;

    (五)水环境保持良好,无生活、养殖污水直排情况。

    二、组织领导

    河道保洁巡查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水管单位具体实施,确保河道保洁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责任范围与实施时限

    (一)河道责任范围

    我区有墨水河(含标山河)、曹村河(含惜福镇北河)、洪江河、祥茂河(羊毛沟)、洪沟河、新小水河、桃源河、虹字河、傅家埠北河、傅家埠南河、白沙河、爱民河(含小北曲河)等主要河道,其中虹字河和爱民河(含小北曲河)城区段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其余河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分段负责。

    (二)水库责任范围

    我区有书院水库、虹字河水库、云头崮水库、仲村水库、驯虎山水库、丹山水库、少山水库、下书院水库、金村水库、东铁水库、军援水库、金垛沟水库、岔河水库等十三座中小型水库,其中书院水库由书院水库管理所负责,虹字河水库由虹字河水库管理所负责,其余水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实施时限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

    四、保洁巡查管理

    河道、水库日常保洁巡查由各街道办事处、水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段具体实施。各街道河道、水库管护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河道、水库保洁和巡查工作。巡护任务较重的区域,由各街道聘用临时管护员,并报区农业局备案。各街道要与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加强管护员管理,按期发放工资和补助,并抓好管护队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管护员日常保洁巡查要做好记录,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保留影像资料,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街道。各街道办事处、水管单位每周对辖区内河道、水库保洁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区农业局将组成检查组,做好巡检和抽检,并按照检查情况打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五、保洁巡查要求

    河道、水库保洁巡查要求不间断巡回保洁,确保河道畅通,全面清除河道、水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有关责任单位应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打捞上岸集中堆放,并统一处理。全面排查排污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排污口和未经处理直接向河道排污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处置;对已经审批通过的排污口,加强巡查监管,保证达标排放。对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未实施雨污分流的,要彻查污染源头,实施封堵或分流。

    六、检查考核

    河道保洁巡查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考核结果和补助资金相挂钩。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及管护员,分别给予扣发管护补贴、通报批评及其它相应处理。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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