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城阳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政策在此!(附划片方案)
2017-05-04 16: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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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委办,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21号)和《青岛市城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改革实施办法》(青城教字〔2016〕18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生9000人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1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审批的相关延缓入学证明材料。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初中:计划招生7500人2017年全区小学毕业生7500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2017年,继续实施局属实验学校招生责任共担机制,区实验中学与区实验二中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三小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城区局属小学以正阳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招生片区,同一批次招生时,任一招生片区招生满额后,如另一片区仍有空余学位,多余生源可以报名另一片区招生学校。

    (一)小学招生范围

    1.城区局属小学

    城区局属小学优先招收城区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及相关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两所非社区”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城阳派出所或正阳路派出所非社区户籍。

    “两证齐全”:“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报名入学当年5月31日)和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下同);“齐全”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属于“两所非社区”,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产权比例占50%以上。

    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长城路以西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城阳村、东果园、寺西、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实验二小国城小学招生范围为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国城小学招收百埠庄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实验二小国城小学分别划定固定招生范围和公共招生范围(具体见附件1)。各批次招生时先招收固定招生范围内生源,再招收公共范围内生源;其中任一学校招生满额后,该校固定招生范围与公共招生范围生源在报名另一学校时享有同等权利。

    区实验三小招生范围为长城路以东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小北曲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2.其他局属小学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招生范围为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适龄子女。

    天泰城学校招生范围为天泰小区业主适龄子女。

    白沙湾学校招生范围为白沙湾保障性住房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

    3.街道小学

    街道小学优先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各街道学校要根据服务社区(范围)的户口簿,逐一核定适龄儿童的基本情况,摸清应入学人数,于报名前向学生家长做书面告知。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及户口簿到区教体局提出申请。

      (二)初中招生范围

    1.城区局属初中

    城区局属初中优先招收城区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及相关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区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及古庙头、董村、东果园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及南疃社区杨埠寨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区实验二中每年招收1个艺术班、1个体育班艺术班优先招收城阳区教育艺术团团员,艺术班剩余招生计划和体育班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2.其他局属初中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招生范围为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子女。

    天泰城学校招生范围为天泰小区业主子女。

    白沙湾学校招生范围为白沙湾保障性住房小区业主子女。

    3.街道初中

    街道初中优先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条件及资料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我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6个区域,城区和城阳街道为1个区域,其他5个街道各为1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各街道教委办共同管理;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学校布局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卡(无需提供参保证明,报名时提供社保卡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学校集中与社保部门对接核对参保缴费信息)

    说明:2017年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签定、签发起始时间,社会保险缴费起始时间为2016年8月份前(含8月份),且社会保险缴费截止报名当月在我区按月连续缴纳。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4.学生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说明:一是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二是在城阳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区初中学校报名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小学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

    四、新生报名入学方式、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时间、办法

    (一)报名入学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即新生报名需先登陆网站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然后按各批次报名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选择志愿学校进行报名。录取不再实施电脑派位方式,各批次录取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依次录取(具体见现场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二)信息采集时间及办法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一)8:00-6月2日(星期五)18:00;网址为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jtj.com/)。有关要求如下:

    1.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

    2.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需根据实际真实地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包含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家长信息等各项相关信息。

    3.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分批次到报名地点学校现场确认、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现场确认在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时间为7月3日-7月13日,具体确认时间如下:

    1.城区局属学校

    第一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及相关社区户籍的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3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对应社区户籍新生,再根据新生户籍、家庭住房综合情况录取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新生时,以新生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和有效住房购买时间之和为准,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第二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5日14:0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新生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长者优先。

    第三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的城阳区其他户籍新生(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6日14:0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家庭有效住房购买时间长者优先。

    第四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8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家庭有效住房购买时间长者优先。

    第五批招收城区范围内城阳区社区户籍新生和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10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父、母在我区务工时间与缴纳社保时间之和长者优先。

    2.其他局属学校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3日8:30-16:30

    3.街道学校

    第一批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10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服务社区户籍新生,其次录取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新生。新生户籍迁入时间长者优先。

    第二批招收周边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11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家庭有效住房购买时间长者优先。

    第三批招收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13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父、母在我区务工时间与缴纳社保时间之和长者优先。

    说明:城阳区户籍新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应接收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报名志愿。到局属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无私有产权房屋的应提供由区房产处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依此选择2个报名志愿学校。

    初中新生现场确认除持上述材料外,需另携带小学学籍证明(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小学毕业学校盖章)。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新生只能选择1所局属或街道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新生报名。

    五、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街道、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区特殊教育中心要按摸底名单,逐个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街道、学校应积极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并严格执行。各街道要着力推进校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落实好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

    (二)确保按时入学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各单位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要针对少数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提前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增强告知及解释力度。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督促改正。对于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学,缓学生源次年报名入学时家庭有效房产、户籍落户时间、家长工作时间、家长缴纳社会会保险时间等入学关键信息有效时间退减1年。

    (三)严格控制班额

    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全面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所有班级人数严格控制在省定标准班额以内(小学45人,初中50人)。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将学校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招生宣传和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各单位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密组织报名流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遵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报纸、微信、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入学政策和报名流程。要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招生期间,各街道、学校要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各小学一是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7月3日前,经街道教委办、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体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二是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为每名小学毕业生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生证》,并加盖学校公章,7月3日前发至每名学生。

    附件:

    1.区实验二小及国城小学固定招生范围和公共招生范围图

    2.关于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有关条件的解释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3日

    附件一

    区实验二小及国城小学固定招生范围和公共招生范围图示

    图片1

    说明:区实验二小固定招生范围:正阳路以北,艳阳路以南;华城路以东,青新高速以西。国城小学固定招生范围:艳阳路以北,S209以东南,青新高速以西。区实验二小及国城小学公共招生范围:城区范围内正阳路以北其他区域。

    附件二

    关于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有关条件的解释

    一、关于城区局属学校招生“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时间的计算办法

    1.适龄儿童从出生申报户籍到入学报名时一直属于“两所非社区”户籍的,小学入学时统一计7年,初中入学时统一计13年;

    2.适龄儿童为后迁入“两所非社区”户籍的,按最后一次迁入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计算,具体到日。

    二、关于有效住房购买时间的计算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有效住房是指办理报名时所提供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私有产权住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新建住房购买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的以房产证所标注的登记时间为准,有效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31日,具体到日,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或配偶)在该校招生范围内原有已售住房的拥有时间可累计计算,原有已售住房和现住房房产拥有重复时间扣除。小学、初中报名入学有效住房购买时间上限分别为7年、13年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委办,局属各高中、初中学校,各民办高中、初中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1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2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2015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城阳区、高新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我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城阳区、高新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2017年城阳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日期安排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1日(星期六)-17 日(星期五),详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

    (四)考试命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为4:4:2。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五)成绩管理与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E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各科目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60分(过程管理考核30分,目标效果测试30分),学生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均达到18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上旬完成。

    学生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公布名次。

    (六)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招生计划

    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910人,各类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14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2。

    三、考务安排

    1.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按照《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1743号)执行。

    2.从2018年开始,将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开始时间调整到421日(星期六)进行。以后年度均以4月份第三周星期六作为上述两科考试开始时间。

    四、录取规定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按调剂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

    (二)录取顺序

    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批。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办法多元化、录取制度多样化,逐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建设。普通高中只能面向我区及高新区招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生学业考试的学生。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特色班与初中优秀学生推荐(简称直升生)录取同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同一招生学校的特色班和直升班可以兼报。为普通高中计划内第一批录取。

    1.初中优秀学生推荐(直升生)录取。

    被推荐的初中优秀学生需同时参加招生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和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统一考试。

    招生计划。2017年城阳一中、城阳二中各招收80人,城阳三中招收70人。

    评选推荐办法。各初中学校从在本校注册学籍且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满两年)的学生中向高中学校进行推荐,具体在校时间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录入时间为准。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择优评选推荐,推荐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各初中学校评选推荐办法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5月8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审批;各初中学校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校,于2017年5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报批推荐名单,审批通过后到招生学校报名。

    综合素质测试。在初中学业考试之前举行,采取面试形式,测试于5月13日-14日进行,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适当缩减合格证发放比例,各校录取人数不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及成绩。

    录取。测试合格的学生需参加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统一考试,考试总成绩达到所在初中学校前15%的具备录取资格(办学水平绿色指标评价等级达A等的学校扩大到18%),具体录取名单由高中学校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需在学校网站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录取具体办法见各普通高中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方案。

    2.普通高中特色班录取。

    普通高中特色班实施单独录取,单独编班。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

    招生计划。城阳一中开设“科技创新班”和“人文科学班”,各招收40人;城阳二中开设“国学班”和“信息科学班”,各招收40人;城阳三中开设“青大创新班”和“创客班”,各招收30人;青岛实验高中开设“华师卓越班”,招收40人;青岛39中开设“海洋班”,招收40人。

    录取办法。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特色班招生测试和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统一考试,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特色班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2倍的,适当缩减合格证发放比例,各校录取人数不变),取得特色班测试合格证并获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各普通高中学校各类特色班招生及培养方案另行通知。

    (二)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是指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1800人,含直升班、特色班招生计划)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绿色指标评价等级进行分配,指标生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为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一是均分名额,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指标生名额的80%(1440人);二是调剂名额,按办学水平绿色指标评价等级分配指标生名额的20%(360人)。

    调剂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办学水平为D等的学校实分调剂名额为应分调剂名额的20%,剩余80%扣除;

    办学水平为C等的学校实分调剂名额为应分调剂名额的50%,剩余50%扣除;

    办学水平为B等的学校实分调剂名额等同与应分调剂名额;

    办学水平为A等的学校实分调剂名额为应分调剂名额与C等、D等学校扣除名额之和(C等、D等学校扣除名额按A等学校毕业生数量平均分配)。

    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均分名额、调剂名额分配数量另行通知。

    指标生的资格确定:以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生名额,扣除直升班录取人数、特色班录取人数确定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最终人数。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最终人数,从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的普通高中考生中按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不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初中学校获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指标生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志愿顺序,分步骤录取。凡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的录取。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志愿录取时总分需降低5分后再参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以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

    第一步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和5处普通高中计划内普通生招生人数,以最先录取满额的高中学校划定第一步录取线,分别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以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总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录取,第一步录取满额的高中学校不再参加下步录取。

    第二步录取,对第一步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适当降低一定分数,以先录取满额的学校划定第二步录取线,分别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以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

    第三步录取,第二步未被录取的考生学生总分降低10分后参加第三志愿录取,录取方法同第二步。

    第四步录取,根据考生调剂志愿调配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

    (三)普通生录取

    对经过自主招生、指标生两批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普通生录取。录取办法同指标生。

    (四)特长生录取

    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专业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

    (一)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

    城阳职教中心学校开设2个五年一贯制专业, 2个“三二”连读专业、11个普专专业;城阳职业中专开设1个“三二”连读专业、7个普专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见各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二)招生政策

    1.“3+4”本科招生。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 号)相关要求执行。

    2.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继续采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3.普职融通实验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实验班学生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500分,录取与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同批次。

    4.自主招生。城阳职教中心学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城阳职业中专的学前教育、电气技术应用专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自主招生,提前录取。凡是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以学校测评成绩为录取依据,录取的考生依然要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参见《城阳区教体局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

    5.职业学校招生范围。“3+4”本科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我区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

    6.各批次志愿顺序。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市级统筹的区市,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2。在现有招生工作进程和模式基础上,把目前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次招生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改为考生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市招考办统一投档的模式。各专业第二次招生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一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一、二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7.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职业类学校招生实行分数制录取方式,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分数成绩,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职业学校招生面试、加试工作

    根据职业学校开设专业的不同要求,城阳职业中专“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需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4)。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加大招生工作力度,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的完成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初中阶段总升学率达98%以上、职普比例大致相当,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促进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区教体局将把高中段招生职普比例、高中段入学率及提高率作为对街道、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积极推进小班化和注册学籍的制度

    严格控制班额,各普通高中高一实行小班化招生,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各校要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29号)要求,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观念、育人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改革创新。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于学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在我区参加报名、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要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后,方能注册学籍。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区内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该生。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区职业学校的录取。

    七、实施保障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以总体稳定、局部调整为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城阳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招生学校、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高中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高中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4号)文件精神,将对招生中出现的操控生源、收受回扣等行为,依法查处。禁止未经允许的高中学校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及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禁止高中学校在报名期间到其他高中学校校内及校门附近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的学费。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家长。

    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须经区教体局审批。区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秩序等方面的审查和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各区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和发展,在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普职融通教育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要加强特色班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公示制度。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特长生招生计划、条件及录取办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提前公示。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录取名单及有关实证材料,各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等,均须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诚信制度。要建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各级各学校参与监考、阅卷、招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都要签定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评估制度。局监察室要对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以提出投诉。

    4.回避制度。各单位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中,凡有子女、直系兄弟姐妹、被监护人参加中考的,一律不得参与中考的监考、阅卷、录取、保密和巡视等工作。

    5.培训制度。区教体局将通过各种措施,对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和监考人员进行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责任感。

    6.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区教体局监察室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青岛市中考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五)做好招生服务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教育微博、开设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考生、每一名家长。各高中学校要利用5月份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方便家长和考生了解学校情况,为考生、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招生期间,各学校对报名、考试、录取工作等所有环节要认真组织,并开设专门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咨询时间,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区教体局普教科、职教科、招考办、体卫艺科联系。

    联系电话:87868296  87968026  87866066  87866765

    附件:

    1.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2.2017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3.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4.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面试安排表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学业

     

     

     

    附件2

    2017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高中招生计划

     
    附件3 

    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一览表


    附件4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面试安排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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