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41岁男子张某,当天中午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红酒,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城阳交警查获,依在交警身上站着睡着了,将其送到派出所强制酒醒。直到15小时后才酒醒。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将面临6个月以下1个月以上拘役。
2月16日下午3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民警在黑龙江北路靖城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G1UXXX牌号黑色小轿车沿城阳区黑龙江北路南向北行驶到靖城路路口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下,该司机下车后,将驾驶证和行驶证交给交警后,站在交警身旁,不一会,依在交警身上睡着了,交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将该司机带到中队进行了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以涉嫌危险驾驶。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备检,后将其押到派出所强制酒醒,直到15小时后才酒醒。
据了解,司机姓张41岁,家住即墨市,在某公司上班。2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一朱姓朋友约张某到城阳区流亭街道一大酒店吃饭,张某开着公司的小轿车按时赴约。中午12时30分左右,张某与4位朋友开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下午3时许,张某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红酒,散席后,张某称觉着有点犯困,饮酒后一人驾车返回即墨时,被城阳交警查获。
通讯员:刘春芳 胡永绪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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