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首批共有15个
2017-04-11 14:19:22
  • 10日,国家食药总局在其官网公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包括青岛在内的15个城市顺利通过综合评议,拟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据悉,今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办将对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授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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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来,经过青岛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通过全域创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72%;“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地产蔬菜、果品、茶叶等种植业农产品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农业部、省农业厅和青岛市三级抽检地产农产品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此外,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屡创新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达到70%以上。

    据了解,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国家食品安全办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选取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相关省份食品安全委员会经省级层面初评,推荐河北省石家庄等15个城市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根据第三方综合评议结果,拟将下列城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公示时间截至2017年4月28日。

     

    来源:青岛新闻网

    编辑: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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