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法院调查取证 青岛一医院被开5万元罚单
2016-12-27 15:10:08
  •   莱西市法院12月27日发布了一起少见的“对医院罚款”新案。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莱西法院因办案需要,两次向某医院调查取证依法调取相关医疗费票据,却遭到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因该医院的行为已严重阻碍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日前,莱西法院向该院开出一张5万元罚款决定书,该院后主动缴纳了罚款。

      办案法官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如果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法院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可以予以罚款,单位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人员予以罚款;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1 

    编辑:林旭

    来源:青报网

    “爱城阳”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

    扫描下方“爱城阳”二维码 

    城阳大大大大二维码_副本_副本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城阳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