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我区再公布一批土地征收公告,涉及好多地方,快瞅瞅有你家不?
2016-12-22 17:36:15
  •  常用1

     

      今天,城阳区在城阳政务网转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我区将征收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社区、大北曲东社区、大北曲前社区、西田社区、后田社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女姑山社区、双埠社区,上马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的部分土地。

    以上这些地方有你家吗?如果有的话请你继续看下去,下面是要征地的具体位置。

     

     

     

    具体征收位置为

    1、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以西、祥源路以东、204国道以南,涉及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土地面积为17.454公顷(坑塘水面6.8416公顷、未利用地10.6124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2、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以西、祥源路以东、204国道以南,涉及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土地面积为2.8327公顷(坑塘水面2.8327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3、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2580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4、位于
    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西田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4024公顷,其中大北曲东社区面积为0.4015公顷、西田社区面积为0.0009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5、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5952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6、位于
    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8071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7、位于
    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前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5673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8、位于
    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前社区。土地总面积为2.0342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9、位于
    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女姑山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2978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0、位于
    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埠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8513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1、位于
    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埠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1432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2、位于
    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埠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9247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3、位于
    城阳街道办事处田旺路以西、春阳路以南、瑞阳路以北,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后田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5739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4、位于
    城阳街道办事处中川路以西、崇阳路以南,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1511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5、位于
    上马街道办事处育英路以南、岙东中路以西、龙翔路以东,涉及社区为上马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2392公顷(全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16、位于
    上马街道办事处育英路以南、岙东中路以西、龙翔路以东,涉及社区为上马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5918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征收公告全文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2

     2016年(城)第12号

     

        2016年1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727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20.286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以西、祥源路以东、204国道以南,涉及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土地面积为17.454公顷(坑塘水面6.8416公顷、未利用地10.6124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以西、祥源路以东、204国道以南,涉及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土地面积为2.8327公顷(坑塘水面2.8327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2

    2016年(城)第11号

      2016年11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阳区201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700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3.437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2580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西田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4024公顷,其中大北曲东社区面积为0.4015公顷、西田社区面积为0.0009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三: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5952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四: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8071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五: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前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5673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六: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前社区。土地总面积为2.0342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七:位于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女姑山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2978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八:位于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埠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8513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九:位于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埠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1432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位于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西、丰海路以南,涉及社区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埠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9247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一: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田旺路以西、春阳路以南、瑞阳路以北,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后田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5739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二: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中川路以西、崇阳路以南,涉及社区为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社区。土地总面积为1.1511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三:位于上马街道办事处育英路以南、岙东中路以西、龙翔路以东,涉及社区为上马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2392公顷(全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四:位于上马街道办事处育英路以南、岙东中路以西、龙翔路以东,涉及社区为上马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5918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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