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驾驶人即日起可在青岛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有关证明
2016-11-10 10:32:21 青岛城阳广电
  •   具有省内公安机关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今天起可在青岛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有关证明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调整《关于实施“出具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有关证明”就近办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明确从即日起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有关证明,具有省内公安机关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交警部门业务窗口及中队提出申请。

      “该规定适用于营运车辆驾驶人、驾校教练员等需要办理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和12分记录的人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具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才可以就近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交警部门业务窗口及中队提出申请。新规实施后,办理人员可提交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和书面申请材料提出申请,青岛籍以外的省内驾驶人还需提供青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并由当事人现场办理。 

    编辑:李铭纯

     来源:青岛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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