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预备制培训有哪些补贴政策?
2016-11-03 14:45:29 青岛城阳广电

  • 1

    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到我市技工院校进行学习,并登记,就称为劳动预备制人员。

     

    2

    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培训费50%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给予全额补助。劳动预备制培训费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学制四年及以上的只拨付前三年的培训费补贴。

     

    3

    2013年秋季入学的劳动预备制人员,执行青人社办字{2013}282号文,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参军入伍、升入高一级技工院校以及在本市自主创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按年度给予培训费补贴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其中,符合《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青财教〔2012〕43号)和《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文件规定,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免除学费学年不予补贴培训费。

     

     

     

     

    编辑:陈奇

    来源:青岛城阳就业网

     

    “爱城阳”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

    扫描下方“爱城阳”二维码    

    城阳大大大大二维码_副本_副本

    1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城阳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