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阳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取消了18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格。
公告显示,这18家企业被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从事运输的车辆规模没有达到《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最低五辆合格车辆的要求,并且没有在承诺期限内投入车辆。
附1:公告原文:
关于城阳区许可满六个月不足5辆车的企业
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统一规范管理,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取得普通道路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许可,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山东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第十条规定“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要求和期限投入运输车辆,承诺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超过承诺期限六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列2011年12月1日后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附件) 未按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城阳区运输管理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的《道路运输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城阳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
2016年10月27日
附2:企业名单:
山东华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迎春广发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嘉世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赤峰捷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深圳市吉运发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新宏业运输有限公司
青岛耀辉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青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北京顶通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老赵大信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旭邦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金川包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颐世保塑料有限公司
青岛峤旭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邦客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申联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鑫永丰包装有限公司
青岛绿洁物资有限公司
“爱城阳”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
扫描下方“爱城阳”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