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6〕10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6〕1034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车辆运输“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
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工作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青岛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