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区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2309万立方米
2016-07-21 11:08:15 青岛城阳广电
  •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通知"正式批准我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额为1.2309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总额3258立方米(商品林主伐2898立方米、抚育采伐160立方米、其它采伐200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总额9051立方米(公益林更新采伐4506立方米、抚育采伐4405立方米、低效林改造120立方米、其他采伐20立方米)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木、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突破。采伐限额全部分解落实到限额编制单位,市、县级均不再预留备用限额。不同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十三五"期间,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来源城阳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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