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洪滩街道对庸政懒政怠政的机关党员干部实施严格问责
2016-06-24 08:37:31 城阳广电中心
  •   近日,棘洪滩街道出台《机关党员干部问责办法》,对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实施严格问责。

       一、明确问责原则。《机关党员干部问责办法》适用于违犯党纪政纪,情节轻微,尚不够纪律处分或者免予、不予纪律处分,以及违犯其他有关规定,应当问责的科级以下党员和干部。对党员干部问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
     
      二、细化问责情形。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公开场合妄加评说、议论,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予以警示谈话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检查或者免职。拒不接受组织工作谈话的,予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者免职。在机关内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予以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检查或者免职。党员信教、参与宗教活动或者公开佩带宗教饰物的,予以诫勉谈话。
     
      三、严格问责程序。对党员干部问责,由街道纪检组织、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由街道纪检组织负责调查并提出问责建议,涉嫌违纪的,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对决定问责的,由街道纪检组织、党委组织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办理具体事宜。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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