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养老保险
各省(区、市)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存在差异,青岛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低于此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调整划线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岁可申领退休待遇。
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与四个因素有关:
① 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② 个人工作历年来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③ 缴费年限;
④ 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
以职工月薪10000元为例,每月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
个人:10000*8%=800元
公司:10000*20%=2000元
共缴:800(个人)+2000(公司)=2800元
✪跨地区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跨地区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迁入地继续参保缴费,其应缴费年限从原户籍地实施居民保险制度的时间算起,不再从迁入青岛市的时间算起,以保持缴费年限前后连续。
✪退休时不足15年可补缴
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剩余年数,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缴。
NO.2 医疗保险
各省(区、市)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存在差异,青岛缴纳比例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以职工月薪10000元为例,每月要缴纳的失业保险为:
个人:10000*2%=200元
公司:10000*10%=1000元
共缴:200(个人)+1000(公司)=1200元
✪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2.报销比例: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600元。
✪住院
这一项也是有起付标准的,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标准: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
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2.报销比例:
✪报销方式
据了解,2015年后,青岛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方式是即时结算的,带医疗保险卡住院先缴纳起付金额就可以了,统筹的钱不需要个人垫付了。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交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员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NO.3 失业保险
各省(区、市)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存在差异,青岛缴纳比例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以职工月薪10000元为例,每月要缴纳的失业保险为:
个人:10000*0.5%=50元
公司:10000*1%=100元
共缴:50(个人)+100(公司)=150元
✪领取条件
一是失业保险缴满1年;
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是公司辞退你才行,你自己离职了不算;
三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去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时间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金额
各地方的失业金的数额有所不同,青岛目前为每人每月950元。
NO.4 工伤保险
青岛市工伤保险费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新工伤保险费率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为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部分内容:
①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③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NO.5 生育保险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缴满1年即可享受生育待遇,但男女职工享受的福利有所差异。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女职工:
① 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计生条例明确规定增加产假60天。即:2016年起,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并享受生育补贴!
②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当年度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对应的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③ 生育医疗费:
指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数计发。
按以下公式计算:
生育津贴标准=当年度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对应的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男职工
享受7天陪产假和津贴。
NO.6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公司按照相同比例缴纳,个人部分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后,连同公司缴纳的一同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目前各个城市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以一线城市为例,北京为12%,上海为7%,而深圳和广州为20%。
2015年度青岛公积金缴存规定如下:
缴存比例:5%-20%
缴存基数: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上限:20188.75元;
缴存基数下限:1480元/1328.33元。
国务院最新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例如,某职工月收入10000元,那么他每月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是:
个人:10000*12%=1200元
公司:1200元
每月公积金总额:1200(个人)+1200(公司)=2400元
综合:人民网 青岛财经 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