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6年(城)第1号
2016-02-24 10:05:54 城阳广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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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5〕1003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36.785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荣海4路以西、裕园7路以南,涉及棘洪滩街道南万社区。土地面积为3.3456公顷(耕地3.2126公顷、沟渠0.1330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荣海3路以西、康园路以北,涉及棘洪滩街道北万社区。土地面积为0.6667公顷(耕地0.0014公顷、园地0.6652公顷、农村道路0.0001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三: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1路以东、宏祥1路以北,涉及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土地面积为5.3333公顷(耕地5.2382公顷、农村道路0.0951公顷)。该宗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四: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天风北路以东、铁骑山路以北,涉及夏庄街道东宅子头社区。土地面积为0.2902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五: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青银高速路以西、银河路以北,涉及夏庄街道东张家庄社区、寺后社区。土地面积为0.6200公顷,其中东张家庄社区土地0.5953公顷(耕地0.5725公顷、农村道路0.0228公顷);寺后社区土地0.0247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六: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秋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土地面积为0.2153公顷(耕地0.0570公顷、农村道路0.1583公顷)。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七: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秋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土地面积为0.5420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八: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硕阳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土地面积为8.1442公顷(耕地7.0786公顷、林地0.4346公顷、农村道路0.6310公顷)。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九: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硕阳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土地面积为6.1492公顷(耕地5.3917公顷、农村道路0.6397公顷、沟渠0.1178公顷)。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十: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硕阳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土地面积为0.3936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十一: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硕阳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土地面积为1.5182公顷(耕地0.9031公顷、园地0.0564公顷、农村道路0.3403公顷、坑塘水面0.2184公顷)。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十二: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新高速公路以西、209省道以北,涉及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土地面积为0.0902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十三: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新高速公路以西、209省道以北,涉及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土地面积为0.1492公顷(耕地0.1357公顷、农村道路0.0135公顷)。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十四: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新高速公路以西、墨水河以北,涉及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土地面积为2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十五: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威路以东、正阳中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大北曲东社区、大北曲后社区、西田社区。土地面积为0.3236公顷,其中大北曲东社区土地面积0.0012公顷(全部为耕地);大北曲后社区土地面积0.0537公顷(全部为耕地);西田社区土地面积0.2687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六: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威路以东、正阳中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大北曲前社区、大北曲东社区。土地面积为0.2318公顷,其中大北曲前社区土地面积0.2314公顷(全部为耕地);大北曲东社区土地面积0.0004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七: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威路以东、正阳中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大北曲东社区、大北曲后社区。土地总面积为0.4348公顷,其中大北曲东社区土地面积0.2660公顷(全部为耕地);大北曲后社区土地面积0.1688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八: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威路以东、正阳中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大北曲前社区。土地面积为0.2654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十九: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青威路以东、正阳中路以北,涉及城阳街道大北曲前社区。土地面积为0.4520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十: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文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前桃林社区、后桃林社区。土地面积为1.0522公顷,其中前桃林社区土地面积0.3795公顷(耕地0.3052公顷、沟渠0.0743公顷);后桃林社区土地面积0.6727公顷(耕地0.5939公顷、农村道路0.0788公顷)。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二十一: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田旺路以东、春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土地面积为2.2904公顷(耕地1.4771公顷、坑塘水面0.7686公顷、沟渠0.0447公顷)。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二十二: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双元路以西、文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京口社区。土地面积为2.2777公顷(农村道路0.7917公顷、未利用地1.4860公顷)。该宗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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