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列人员,可享受自主创业税收减免。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税收减免。
1、商贸企业;
2、服务型企业中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代理业(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介绍服务等)、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仅指不动产租赁)、其他服务业(包括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镌刻、化验、录音、录像、测绘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
4、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5、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阳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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