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环保约谈企业10月底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016-05-09 13:43:00 青岛城阳广电
  •    为推进城阳区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针对辖区两家公司燃煤锅炉已列入青岛市2016年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但至今未确定治理改造方案,行动迟缓,日前城阳环保分局对两家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向企业负责人传达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等8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青环发[2015]112号)以及即将发布的《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修改单、《青岛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要求企业对照超低排放限值,借鉴我市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成功经验,及时确定治理改造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城阳环保分局也将积极配合企业尽快申领补助资金。如果企业不能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除不能足额领取补助资金外,在《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修改单发布实施后,企业锅炉废气一旦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城阳环保分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
       
    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企业贯彻落实超低排放改造政策的相关情况,均承诺:公司也将克服一切困难,抓紧时间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改造任务,达到标准要求。
       
    国家、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形势非常严峻。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是刚性要求,没有丝毫的回旋余地,希望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环保局要求企业以10月底为最终期限,倒排工期,制定工作计划,并写出承诺,在520日前将承诺和治理方案报城阳环保分局。(城阳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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