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人行道上停车交警贴罚单!先治这五大区域
2016-05-01 09:42:52 青岛城阳广电
  •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实施主体的决定》,决定要求自5月1日起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不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自5月1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陆续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并逐步研究科学的治理措施,保障广大行人的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的人车通行环境。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强对商圈周边、主干道周边、旅游景点周边、学校周边及医院周边五大区域人行道违法停车治理力度,依法顶格处罚。

    据介绍, 4月30日当天,市区各交警部门开展了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教育活动,并深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商户,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5月1日起,市区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严重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坚决予以清障;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手段,视频抓拍、人工拍照、粘贴违法通知单等进行查处。(青岛新闻网记者)

    此外,还有一则重磅消息你得知道——

    火车站划定即走即停范围 出租车违规罚2000元

    昨日,市交通委运管局、稽查支队、交警、火车站周边联合管理办公室及市区24家出租车营运公司召开公共秩序管理会。执法人员表示,从5月1日,出租车到火车站送客,要在指定区域,不服从调度的将罚款2000元。同时将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通过安装监控视频实时抓拍车辆违规行为。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火车站,因为“五一”小长假的到来,火车站的人流量明显增多。在广场外围,停靠的出租车也增加不少。所有的出租车停靠在指定的停车区域接客,秩序井然。据了解,为加强青岛火车站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4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岛火车站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在火车站区域内的道路(含人行道、广场)上,禁止违法停放车辆、违法堆放物品;进入区域内接送客人的车辆,应当在交通标识标明的区域即停即走。违规出租车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从昨日正式实施。

    《通知》规定的火车站周边区域是指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泰安路、新泰安路、蒙阴路(含)以西的湖南路段、湖北路段,广西支路(含)以西的广西路段、兰山路段,郯城路全段,朝城路(不含)以东的东平路段,观城路(不含)以东的费县路段,云南路(不含)以南的广州路段以及地铁施工期间临时调流路的全部或部分路段合围区域内道路、广场。同时加大 “非现场执法”力度,采用安装视频监控的方式实时抓拍严查出租车乱停乱宰客行为,所有出租车在非指定区域停车超过3分钟将受到相应处罚。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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