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阳,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6-04-13 09:03:29 城阳广电中心
  •  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的额度多少?怎样申请?

    答:

    政策依据:

    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具体事宜的通告》通告[2014]5号文件规定: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列人员,可享受自主创业税收减免。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税收减免。

    1、商贸企业;

    2、服务型企业中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代理业(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介绍服务等)、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仅指不动产租赁)、其他服务业(包括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镌刻、化验、录音、录像、测绘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

    4、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5、民办非企业单位。

     

    ●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的额度:

    1、符合范围和条件的个体经营者,在期限内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按每人每年9600元执行。

    2、符合范围和条件的企业,在期限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按每人每年5200 元执行。

     

    ●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税收优惠期限3年,执行期限为2014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在2016 年12 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办理流程:

    符合范围和条件的个体经营者,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符合范围和条件的企业,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个体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创业证》;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新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4、《企业实体从业人员花名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25日前 

    办理地点

    个体经营者,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企业,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消息源自城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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