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居住证下月实施 申领居住证需要这些材料
2015-12-14 14:52:15 城阳广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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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暂行条例》,统一了申领“门槛”和福利,惠及更多流动人口。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该条例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地方版”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申领居住证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准备材料
      按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你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你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连续就读: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提交材料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费用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费用(每年签注1次)。
    本文转载自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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