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5〕1112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9.999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以北、双拥路以西,涉及上马街道前程社区。土地面积为0.5900公顷(耕地0.5592公顷、农村道路0.0308公顷)。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荣海3路以西、康园路以北,涉及上马街道兰家庄社区、李仙庄社区。土地面积为0.9931公顷,其中兰家庄社区土地面积0.3912公顷(全部为耕地);李仙庄社区土地面积0.6019公顷(耕地0.5428公顷、沟渠0.0591公顷)。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三: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向阳2号路以北、龙翔路以东,涉及上马街道李仙庄社区。土地面积为1.1511公顷(耕地1.1246公顷、沟渠0.0265公顷)。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四: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金院路以北、惜福镇驾校以南,涉及惜福镇街道院后社区。土地面积为0.4333公顷(全部为园地)。该宗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五: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金院路以西、惜福镇驾校以南,涉及惜福镇街道院后社区、后金社区。土地面积为1.1886公顷,其中院后社区土地面积1.0598公顷(全部为园地);后金社区土地面积0.1288公顷(全部为园地)。该宗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六: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204国道以北、城阳看守所以西,涉及惜福镇街道牟家村社区。土地面积为2.3560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七: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以北、百福路以东,涉及惜福镇街道松树庄社区。土地面积为0.7306公顷(耕地0.3608公顷、园地0.0015公顷、农村道路0.3683公顷)。该宗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
宗地八: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以北、百福路以东,涉及惜福镇街道松树庄社区、惜福镇社区。土地面积为2.5570公顷,其中惜福镇社区土地面积0.3116公顷(全部为园地);松树庄社区土地面积2.2454公顷(园地0.4315公顷、农村道路0.1295公顷)。该宗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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