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政策问答
2016-02-14 14:20:30 青岛城阳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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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填报材料。由补缴人按要求填报《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补缴审核。补缴人按属地原则,到现户籍地或现参保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后将补缴相关材料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其中:个人补缴其以单位职工身份实际缴费之后中断的养老保险年限,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现户籍地或现参保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补缴,无需报市社保局复核。

     

    第三、资料留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档案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进行存档。其中,需市社保局复审的,由市社保局留存相关材料。

    来自城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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