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全都有 2016全市"七项治理"只为百姓生活更美好
2016-02-06 10:44:16 青岛城阳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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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七项治理”相关部门获悉,2016年,青岛将继续加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市容环境、安全生产、大气和水污染、交通拥堵及消费市场秩序的治理力度,各领域举措纷纷亮相。其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安全生产智能监管、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及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等备受关注。

    大气和水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力争实现PM2.5同比改善5%左右;水污染治理力争实现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消除污水直排问题,重点河流水质达到年度改善目标。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控制煤炭消耗总量,新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200万平方米。扩大燃气利用规模,市区新建中低压燃气管道100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6万户。加快推进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

    【继续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工作】

    争取老城区重化工搬迁企业关停,力争关停企业6户以上,转型3户以上;搬迁企业采用先进环保工艺设备,防止污染转移。

    【推动港口物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完善港口控尘设施,探索建立污染源监督监测体系;开展靠港船舶岸电系统工作调研,测算岸电项目投资成本,研究制定靠港船舶用电服务费收取标准,研究制定财政鼓励政策,鼓励使用电和低硫油替代重油。

    【整治过城河道污染】

    组织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和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重点对水清沟河(开封路-唐河路段)、李村河中游(君峰路-青银高速段)等河道进行截污治理,逐步实现重点流域主干河道及支流的全部截污。组织实施李村河河道水体维护工程,对娄山后河(文昌路-城阳区界)、大村河上游、张村河明沟等进行清淤及生态建设。周边各区市按照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实施14个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开展截污治污整治任务。

    【完善城市排水管网】

    中心城区以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楼山河流域区域为重点,对现有排水管网容量不足的进行改建扩容,对可能造成河道及海域污染的排水管网进行清理和改造,督促新开发区域或连片改造区域配套完善排水管网并实现新旧管网有机衔接、整合。梳理中心城区污水泵站存在的问题,扩建、改建输水能力不足的泵站。加强中心城区排水管网与泵站运行维护,落实城市环境管理职责,对排水管网破损、管网淤堵、雨污混排等造成河道、近海水污染现象,及时进行排查溯源,采取消除措施。

    交通拥堵治理

    2016年底前,推进全市主干道路贯通建设,完成40条老城区病害道路实施大中修建设,同步实施具备条件的地下管线改造,合理增设绿篱、护栏等隔离设施,改造病害检查井、雨水斗等,消除道路病害;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全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0个;完成主城区20处交通组织优化,改造优化信号灯220处,增设路口导向标志、指路标志牌、发光标志牌250处,做好交通安全设施日常维护。

    加强交通停车秩序整治,开展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二期项目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编制完成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公交线网优化方案,开辟调整公交线路,实施中心城区公共交通1小时换乘优惠政策、实行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半价优惠政策;加快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实现线路规划、车型选择、站点位置的“三个合理化”。

    【全面推进路网建设,加快主干道打通】

    各区市积极推进安顺路(沔阳路-汾阳路)、枣山路(一期)、崂山路二期等一批主干路打通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全市主干路网建设,最大程度发挥主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推进病害市政道路大中修】

    编制2016年道路大中修建设计划和标准,明确各区工作任务和目标,实施考核奖补,督促各区根据道路实际,统筹考虑管线敷设改造计划等情况,计划对全市40条老城区病害道路实施大中修建设,同步实施具备条件的地下管线改造,合理增设绿篱、护栏等隔离设施,改造病害检查井、雨水斗等,消除道路病害,提升道路运行水平。

    【加强停车场项目建设】

    积极探索、研究制订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融资、奖补等相关政策;围绕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按照停车场建设多元化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推进国信体育中心等续建停车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火车北站、国信体育中心等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建设停车泊位约5000个。

    【建设“互联网+停车”智能停车系统】

    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建立青岛市智能停车系统,深度挖掘停车资源,盘活存量停车设施,实现停车泊位资源共享、实施预约、错时停车、容量可控,充分提高现有泊位利用率,缓解“停车难”问题。

    【实行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半价优惠】

    2016年5月1日起,实施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优惠政策。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层层建立创建目标责任制,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乳品、食用油、蔬菜、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的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清源”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各类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突出重点品种,严打假冒伪劣、违禁超限、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

    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管控;强化对小规模养殖业户“三项记录”的执法检查,全市“四大基地”的水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前100%出具产地证明。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毛皮动物养殖防疫和无害化处理长效措施。

    【创新食品生产监管】

    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制度试点机制,加强企业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深度监管。在乳制品、白酒和肉制品等企业,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广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

    【强化食品流通监管】

    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达到100%交纳质量保证金,不合格供货商应退尽退。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部纳入快检体系。在落实蔬菜、水果入市快检的基础上,加强对畜禽产品、水产品、其他农副产品入市快检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推出智能化安全防范示范工程】

    开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落实《关于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岛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2014-2020年)》,统一规划推进实施社会治安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推出一批智能化安全防范示范工程,加快形成地面、地下、空中、海域、网络“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

    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反恐维稳体系,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升反恐防暴处突能力。

    【提升群众安全感】

    深化“无命案街道(镇)和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创建活动,统筹做好防范、管理、整治、打击等工作,严防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持续组织系列安民行动】

    深入开展电信、金融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持续组织“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行动,深化建筑工地流氓痞霸势力、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等专项整治,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

    【推进“警灯闪烁”等治安巡防模式】

    创新推进网格布局、合成巡逻、“警灯闪烁”等治安巡防模式,落实社区(村)、社会面、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内部安保措施,加强“商圈”、“医圈”、“校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地区巡逻防范,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

    【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加大视频监控增点补面、提档升级和联网应用力度。将铁路沿线视频监控建设纳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措施落实。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化采集工作。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减少治安隐患。

    安全生产治理

    【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履职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研究出台全市公务人员肩负安全生产职责意见,推动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政府部门、单位每一个岗位和环节。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行动】

    以镇街为单位,按网格每年一季度对所有生产企业(单位)逐一排查、建立台账、上传影像资料。坚持和完善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检查方式,推动安全检查常态化。

    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严格按照省政府“乡镇辖区内一个月发现1处、县级辖区内一个月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职一律撤职”等规定处理。

    【试行“1+N”专业监管检查模式】

    借鉴FDA监管理念,提前预设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人员、检查程序,对危化品、矿山企业试行“1+N”专业监管检查。年内对试行企业实施1次专家驻企检查,告知检查时间,对预设检查内容一项不漏的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检等方式对部分检查项实施N次抽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由“保姆式”检查向“执法式”检查转变。

    对发现违法行为,一律采取责令整改、行政罚款、关停整改、吊销执照等措施予以处罚,促使企业不敢违法,自觉开展隐患查纠。

    【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坚持关口前移,对区市政府负责查处的一般事故,一律由同级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对典型一般事故,由市政府安委会直接督办。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事故发生企业的法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同级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调查反映出的漏洞和缺陷,事故结案后立即启动评估监控程序,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市容环境治理

    【居民楼院及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居民楼院及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打造80个示范楼院,完成100条背街小巷整治。重点优化基础服务条件和公共设施,对楼院和背街小巷实施路面硬化、立面粉刷、外墙保温、排水改造、绿化补植、防盗监控、亮化照明等,提升基础设施功能,美化环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楼院和背街小巷延伸,创造条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使专业化管理延伸到背街小巷、覆盖到楼院、惠及到居民,让居民真正享受到物业管理扩面提质的成果。

    【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

    开展“洁净青岛”行动,打造“全国最清洁滨海城市”。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探索、试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加快实施环境卫生作业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和网格化管理。继续加大投入,提升环境卫生设施水平,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0%以上。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整治,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率不低于90%,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试点垃圾清洁直运。实施公厕提升工程,新改建二类标准以上公厕130处(含崂山风景区)。

    【美丽乡村环境整治行动】

    继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快农村改造工程和设施投入。重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厕所改造,计划改造农村旱厕30万座。逐步完善农村健身、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洁化、硬化、绿化村庄。对传统村落等古村、古镇加强风貌保护,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确保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电话调查群众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生态景观提升行动】

    重点开展城市绿带建设,包括公园绿化、山头绿化、绿道建设、节点绿化、立体绿化等;开展水体景观整治提升,包括河道、湖泊、近海、湿地、水源地保护区等的截污、绿化改造,重点实施墨水河(城阳区、即墨市)、龙泉河(即墨市)、白沙河(平度)等8条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山体恢复等生态景观恢复和保护工程,继续推进浮山、金岭山、北岭山等20余座生态公园建设。全年计划完成裸露土地绿化100公顷,进一步提升全市园林绿化水平,为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正能量。

    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B级餐饮单位增至7000家】

    在餐饮量化分级B级以上单位中,再推广1500家,总量达到7000家;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视频直播平台,直播视频增加至3000路。使消费者能够了解后厨、监督后厨,增强透明消费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增强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性。

    【整体持证率稳定在95%以上】

    进一步清理小餐饮、现场制售食品为主要对象的无证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整体持证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推行“寻找笑脸就餐”行动,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规范餐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

    宣传贯彻落实《青岛市物价局餐饮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尤其在旅游旺季来临之前,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巡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提醒告诫与约谈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等方式,规范餐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推行行业标准】

    制定并推行餐饮行业服务标准,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衡器进行全面检查;查处餐饮企业设立最低消费标准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餐饮行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住宿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组

    【对全市旅游业明查暗访】

    组织开展排查摸底,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的旅馆业开展检查。对无特种行业许可证接待住宿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加大旅馆内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拓展线索渠道,坚持以打开路,加大对藏匿于旅馆内的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和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争取打击一批,震慑一片。

    【开展消防常识宣传】

    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交通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组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交通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强化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周边区域监管。积极协调成员单位,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对全市交通消费市场秩序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火车站周边区域出租车监管】

    以火车站为重中之重,19名交通执法人员从早6点30至晚11点20对火车站周边区域两个通道出租车通道及东西出站口出租车营运秩序的监管常态化,根据《开展火车站周边区域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综合整治,严厉查处黄牛拉客、出租车乱停乱放、拒载、高收费等违章行为。协调市南区政府、公安、青岛火车站等部门加快推进火车站周边合理规划、道路调流,完善硬件设施,强化信息化监管,火车站周边区域管理办法的出台等工作。

    【做好重大节庆交通消费市场秩序监管】

    针对春运、五一、暑期旅游季节、十一等重大节庆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研判客流高峰,做到周密部署,调配执法力量,做好充分准备.采取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着装明查与便衣暗访相结合,错时执法等执法方式,整治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及周边区域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的违章行为及出租车驾驶员无服务资格证,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章行为。

    旅游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组

    【开展旅行社经营行为专项整治(2015年10月-2016年2月)】

    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约定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以及有无利用格式合同或条款强行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的情况;检查以互联网从事线上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在交易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查旅行社在宣传招徕资料、线路产品中有无存在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的不合理低价行为。

    【开展导游带团行为专项整治(2016年1月-2016年5月)】

    重点检查导游、领队是否取得导游证、领队证;检查导游、领队带团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行程、是否有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情况;检查导游、领队对《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导游、领队遵守《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开展“一日游”市场专项整治(2016年5月-2016年9月)】

    对经营“一日游”活动的旅行社,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情况,门市部设立及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与游客签订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委派正规导游带团;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等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的违法行为。

    【开展A级旅游景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2016年5月-2016年10月)】

    检查A级景区是否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另行收费项目、特殊人群优惠以及相关商品、服务等收费价格,是否存在强行出售景区联票的行为;对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A级景区,重点检查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是否按照《旅游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有无擅自提高价格的情况;检查景区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情况,有无通过销售门票给予回扣等情况。检查景区超最大承载量经营等行为。

    文化娱乐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组

    【加大联合夜查力度和频率】

    突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执法检查,按照各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文化娱乐场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突出对查排发现问题的纠错力度】

    特别对联合执法发现的物价牌不规范、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采取“回头看”,监管落实整改成效,确保发现一家纠正一家,整改见成效一家。

    【围绕10种购物消费市场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工作】

    由市工商局牵头重点整治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无”等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整治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整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作虚假宣传和虚假促销活动。

    由市物价局牵头重点整治以虚假价格信息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市城管局牵头重点整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由市质监局牵头整治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行为。

    由市食药局牵头整治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含保健品)和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含保健品)等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由市商务局牵头加强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整治未按规定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行为。由市公安局牵头依法查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消费者,扰乱购物场所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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