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最强攻略 大病可提取公积金
2015-11-04 09:25:33 青岛新闻网
  •  今天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直播室,围绕“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民生水平”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王春芳主任现场答复48个关于青岛市公积金使用的各方面政策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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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春芳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再次来到《民生在线》栏目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首先,感谢青岛新闻网提供的这次倾听民声、问计于民的机会。多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秉承“便民、惠民、利民”的工作理念,把在线访谈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汇集群众智慧的重要渠道,及时收集听取广大网民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广大网友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接下来,请大家畅所欲言,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在线问答:

    留言板 山东公积金政策已经放开提取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青岛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否取得有效凭证或者材料的情况下是否可提取公积金。谢谢~!

    王春芳 关于您提到省政府公布公积金放开直系亲属提取新政问题,指导意见中指出,主要围绕进一步释放节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收紧有关政策,确保资金安全。而我们青岛现在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对于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实施。因此,我中心将根据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后执行。

    留言板 山东公积金政策已经放开提取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青岛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否取得有效凭证或者材料的情况下是否可提取公积金。谢谢~!

    王春芳 关于您提到省政府公布公积金放开直系亲属提取新政问题,指导意见中指出,主要围绕进一步释放节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收紧有关政策,确保资金安全。而我们青岛现在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对于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实施。因此,我中心将根据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后执行。

    留言板 王主任您好!父亲买了一套房,当时想贷款30年,但是父亲年龄大不可以。所以就用我的名字贷款买的房,分期30年。那时我没有公积金,用的商业贷款。我现在有公积金了,打算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子。请问,可以么?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按照申贷职工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次数进行确定。如果您之前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若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wap留言板 领导你好!我没有房贷,但是装修没钱,想用公积金贷款装修房子,可以吗怎么办理,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不能提取公积金。

    wap留言板 王主任下午好:我是莱西市一外企职工,从2007年9月1日起,青岛市出台户籍新政策,凡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取消其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是我们单位只给城镇户口缴纳,而我们至今没有给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王主任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界定,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也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因此,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政策依据不明,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推行的范围。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缴纳公积金是社会各界关注之焦点,住建部也已多次向全国征求《条例》修改建议,我们也希望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从根本上,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住房权益。

    wap留言板 青岛可以实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

    留言板 王主任,公积金每年可提取几次?我在购房时用的是商货,提取时需提交什么材料?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在一个年度内,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wap留言板 您好,请问我从2009年初到现在一直在一家企业单位上班,劳动合同一年或者两年一签,公司给交五险,可是一直没有给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能要求公司给补缴这几年来的公积金吗?我有哪些合法权益可以维权??具体怎么维权??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现行政策,企业单位应当为其城镇在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若您所在单位未给您依法办理缴存,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详细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留言板 1,公积有报纸说,是连续缴纳半年就可以贷款,而且不跟账户余额挂钩,想问下,青岛明年能否实行,2,二手房老房子,多少房龄就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还是一直可以,对房龄贷款额有没有要求。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对第一个问题,住建部等上级部门有关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背景和初衷是全国多数城市贷款发放率低于85%,需要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我市已自2015年9月1日起将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目前公积金个贷率远高于住建部等部门提出的85%的要求,暂时不具备进一步调整放宽的条件,下一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会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您可密切关注。第二个问题,按照现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规定,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房龄达到或超过30年的,将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若夫妻双方符合申贷条件最高为35万元,单方最高为21万元。

    wap留言板 我2008年公积金买过房子,在城阳!因为在市区上班,太不方便,2012年4月份卖掉了,(唯一住房,外地户口)考虑2016年在市区买一套,可以用公积金吗?算一套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按照申贷职工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次数进行确定。如您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满5年,方可申请二次贷款。

    wap留言板 购房贷款,我有公积金余额30万,我爱人没有交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我能贷55万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您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是36万,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是21万。具体额度的计算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进行计算。

    留言板 王书记:

    您好。想咨询一下目前青岛市公积金贷款不管单方还是夫妻都必须同时满足连续缴存12个月,什么时候能够改为其他地方一样的6个月。或者夫妻两人贷款有一方连续缴存12个月,另一个6个月也可以。我和对象想买房子,我已经交了好几年了,她现在才交了6个月就因为缴存时间问题买不了房子,一直在焦急等待新政策呢。

    另外目前个人贷款最高36万,夫妻最高60万。是否这个最高贷款比例也应该提高了呢,个人20首付,公积金贷款36万,只能买45万总价的房子。这个价格青岛市哪个区市都买不到,何谈惠民。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近两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目前尚不具备调整放宽申贷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

    wap留言板 我父亲患大病,去年做的肾恶性肿瘤手术,请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这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您应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住院病案(未住院的需提供包含各种诊断报告的病历证明)原件及加盖医院收费业务章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以及您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原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留言板 领导你好!青岛市规定是不是:单位必须给买公积金?我们公司只有五险...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机关、城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其城镇在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若您所在单位未给您依法办理缴存,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详细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留言板 国内有不少城市都开展了公积金贷款改革,请问青岛何时能够实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或是商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改革?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和商业贷款贴息的资金条件。

    留言板 王主任,您好。青岛目前响应国家公积金新政将首付降低到20%,我们非常开心,感谢。但是个人贷款最高只能贷36万。如果首付20%,其他80%都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买总价45万的房子。在青岛哪个区市都买不到。请问降低首付比例的同时何时提高贷款额度,否则降低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增长双重因素的影响,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量大幅增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使低利率贷款能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家庭,更好的体现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单方缴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两种情形分别做出了限定,只有一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按60%执行,新建住房36万元,二手房21万元。同时,由于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上调贷款额度的条件。

    留言板 王主任你好,我是2011年用公积金贷款贷了15年,现在我想变更为10年还清,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如您想调整贷款期限,可到我中心贷款办理的管理处提出贷款缩期业务申请。 缩期办理条件: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保持一致。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如组合贷款还需提供银行同意期限变更的相关材料。

    留言板 尊敬的王主任,2012年我儿子买了一套新房,办理的商业贷款。买房贷款时我和他妈妈作为共同还款人,一同写到合同里的,请问为什么不能提取我和他妈妈的公积金还房贷?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留言板 请问,我购买商品房利用公积金贷款,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定于4月2日将贷款汇入开发商账户,由于放款较慢,8月底公积金贷款才完全审批,按合同约定,我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目前的流程,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并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一般情况下,取得抵押权证后次周即可发放贷款。由于付款期限是您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问题您需要与开发商协商。

    wap留言板 王主任,您好。九月一号听说公积金新政策,首付两层 ,同时最近有保障房转型的人才公寓政策。售楼处却说不知道上级未下达命令,想问一下领导公积金贷款两层的政策在今年底的人才公寓购买上能否落地?是销售人员不知道,还是房管部门确实政策不执行呢?这对我们低收入群众确实很重要,谢谢领导。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自2015年9月1日起,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执行20%的标准。

    wap留言板 我已经失业2年了,请问为什么公积金单位不给提,黄海橡胶集团的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发放时间满2年的失业证(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为您办理提取手续。如果单位不配合办理,您可拨打83096732与我们联系。

    wap留言板 您好王主任。我是一名在编教师。现在想买一新房首付百分之五十 剩余公积金贷款。可是在2012年有一个助学金贷款5000元还款逾期记录。逾期三个月后还清。因为当时是父母帮还的 就没担心还款的事情。现在买房所有贷款条件符合。就担心这个问题,烦请王主任帮忙看看这种情况能不能贷款批下来。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建部风险防控管理要求,我市已从2015年6月1日起,将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信息纳入贷前审查,任一方征信报告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1、单笔贷款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2、贷款当前逾期的;3、贷记卡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在3期以上(含3期)记录的;4、贷记卡当前逾期的;5、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记录的。同时,根据我市规定,5年内有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将限制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出现涉案诉讼情况的,将丧失再次申贷的资格。我市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情况已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上传征信系统。

    由于您提供的信用信息不详细,您可拨打我中心贷款处83096716进行咨询。

    留言板 请问青岛市最新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是如何规定的?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现行规定,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核定,以公积金系统记载的次数为准。

    留言板 您好!什么时候能缩短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时限?满5年时间太长了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近两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目前尚不具备调整放宽的资金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请您关注。

    留言板 我是青岛人,在上海工作,公积金在上海,请问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再青岛贷款买房吗?如果可以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规定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住房的,可申请异地贷款。若您在上海缴存公积金,不能在我市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wap留言板 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买第二套为啥等5年以后?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近两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目前尚不具备调整放宽的资金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请您关注。

    留言板 请问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必须上交契税吗?不交契税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放款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我中心在取得抵押权证后方可发放贷款。契税缴纳问题请您咨询相关税务部门。

    留言板 王主任,您好,我们家2010年商业贷款的房子已经拿到房产证,无不良还款记录!房产证是我爱人的名字,贷款人也是我爱人的名字,但是现在我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我本人有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若可以请问如何办理?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转公”业务。

    wap留言板 王书纪好!什么时候能实行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期盼中…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

    留言板 现有一套房是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转公”业务。

    wap留言板 住房公积金贷款我用过一次已还清,当时没用我对象的住房公积金,当时她还没住房公积金。现在用我对象的名字近期贷款,能貸60万吗?我俩都有公积金!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我市现行公积金个贷规定,职工家庭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需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如果您及配偶均符合二次贷款的申贷缴存条件,可贷额度的计算是根据您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qdgjj.com)测算。

    留言板 1、由于单位漏缴公积金,导致补缴,公司可以为我开证明,为什么还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呢?2、现在我已经申请了商贷,但是其他城市都可以在公积金满足条件后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为什么我们青岛不能申请办理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

    留言板 尊敬的王主任您好,谢谢您又如约而至和我们在线交流。我想问问,我在单位工作了8年了,单位一直给叫着五险一金。但是我目前没有买房需求,单位很多同事都在进行公积金的提取。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公积金应该怎么办?不买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提取的材料是什么呢?如果不买房,我的公积金今后还能用在什么方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其作用的发挥一是长期积累,二是长期储金的互助性作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实行、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只有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形下,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有11种提取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四)离休、退休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出境定居的;(七)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九)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十)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您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提取情形,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留言板 你好,我以前单位青岛得宝湾海景大酒店员工,单位给扣公积金款但不给缴纳,致使我们员工要不回来这部分钱,请给处理下。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南区山东路2号我中心市南管理处行政执法专柜详细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wap留言板 为什么还完公积金金贷款后得5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执行国家政策了?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有关对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措施,概括地讲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贯彻落实当时国家的有关调控政策,二是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三是保证贷款资金的持续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低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帮助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同时,节省购房融资成本,凸显互助保障作用。据统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尚有大部分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体现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政策的制定向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群体倾斜。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市新建住房的公积金二次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由60%下调为20%,调整的力度较大,对于5年限制期问题,由于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为保障首次申贷职工正常发放公积金贷款,近期尚不具备取消5年限制期的资金条件。下一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会结合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您可密切关注。

    wap留言板 残疾人能办理公积金吗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您描述的问题不是很完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电话0532-83096732与我们联系。

    wap留言板 请问长期居住在青岛的外国籍人士,港澳台同胞能否申请公积金。如果能申请的话,该如何办理。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但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如果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形可拨打12329客服热线咨询。

    留言板 军转干部购买了部队的经济适用房,能不能提取本人的地方公积金?如何提取?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军产住房的可以提取。可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的全额收费票据。其中,缴费时间为2012年1月1日以后的通用收费票据应为机打票据。职工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wap留言板 请问王主任,一次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须五年后的政策什么时候能调整?谢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有关对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措施,概括地讲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贯彻落实当时国家的有关调控政策,二是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三是保证贷款资金的持续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低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帮助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同时,节省购房融资成本,凸显互助保障作用。据统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尚有大部分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体现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政策的制定向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群体倾斜。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市新建住房的公积金二次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由60%下调为20%,调整的力度较大,对于5年限制期问题,由于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为保障首次申贷职工正常发放公积金贷款,近期尚不具备取消5年限制期的资金条件。下一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会结合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您可密切关注。

    留言板 夫妻双方,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要买一个10年内的二手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万?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进行计算。

    留言板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潍坊市已经放开父母公积金其子女可以贷款使用,青岛市可否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是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或共有人,如果父母与子女共有所购房屋的产权,可以子女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不是共有产权,只能以购房人的名义申请贷款。

    留言板 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是什么呢?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1.贷款对象: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2.贷款条件(1)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2)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3)贷款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首次贷的商品房不低于20%、二手房不低于40%,二次贷的商品房不低于20%、二手房不低于60%。)(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注: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5年后,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留言板 您好!了解到目前夫妻只有一个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只能贷款36万。会不会近期提高该额度?因为以前个人最高60万元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目前我市尚不具备贷款额度上调条件。

    留言板 目前公积金贷款再还,由于每月还款额度较少。请教如何提取公积金余额,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有11种提取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您符合提取条件,可将相关证明材料交于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留言板 我们穷人钱少只能买二手房,我们也同样交了公积金,为什么新房和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那么大差距?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二手房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价值会因折旧而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二手房的评估价值往往为市场价值的80%-90%,部分房屋甚至更低。为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二手房贷款限额的确定,参照全市二手房销售均价、房龄等因素,确定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

    留言板 请问王主任,原公积金贷款期限是20年,后申请缩短还款期限至10年。10年后贷款还清,还需要再等10年(达到原贷款抵押期限)才可以办理解押吗?有何依据?是否合理?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办理贷款撤押手续。

    wap留言板 二次贷款时限问题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的,需首次贷款结清满5年。

    留言板 购房商业贷款能不能自动按时提取公积金?这个技术上应该并不能,希望有关部门有所作为,为人民服务。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我中心还未实现信息联网,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及时取得职工按月划付所必须的还款信息作为核定依据,因而现阶段职工以商业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不能实现按月划付。目前,您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结束语:

    王春芳 时间过得很快,短短90分钟的在线交流马上就要结束了。刚才各位网友咨询了不少的公积金问题,也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对于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答复的问题,回去之后我们将抓紧梳理研究,尽快予以办理回复。在此,向广大网友的踊跃参与、积极建言表示诚挚的感谢!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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