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 构建国际金融人才聚集高地
2016-11-23 09:26:49 青岛城阳广电
  •   记者21日自市金融办获悉,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 《关于青岛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通过领军、高端、专业、技能四个序列,打出金融业招才引智的“组合拳”,加快构建国际金融人才聚集高地。《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意见》提出,在五年内,我市将有重点、分层次引进培养50名左右金融领军人才、500名左右金融高端人才、5000名左右金融专业人才和10000名左右金融技能人才。到2020年,全市金融从业人员总量超过10万人,金融人才数量、质量满足青岛市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和金融业发展的需要。
      我市将构建引领性强、特色鲜明的金融领军人才队伍。每年引进10名左右、五年引进50名左右金融领军人才。重点引进国际性和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的金融业务高层管理人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金融领域相关人才;国内外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智库的著名专家。
      根据《意见》,我市将对金融领军人才来青工作给予支持便利,对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发放30万至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在领军人才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科研、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社会保险、岗位聘用、编制管理、薪酬、交通等政策待遇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意见》提出,我市将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左右、五年培养引进500名左右金融高端人才。重点培养和引进国际性和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层及以上人员,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金融相关领域的高级研究人员;获得国内外权威资格认证的稀缺专业技术人才。
      我市将扶持金融高端人才在青创新创业,对每年经选拔认定的金融高端人才,根据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按照其上年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用人单位可以给予配套支持。鼓励金融企业设立人才基金,根据金融高端人才工作实绩和服务年限分阶段兑付。支持金融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分红权奖励、技术入股、企业年金等激励政策。加强对金融高端人才培养培训提升,每年从在青金融企业和相关机构中选派金融高端人才,参加境内外专项培训交流活动。有计划地选拔金融高端人才到市、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挂职。
      除领军、高端金融人才外,我市还将培养创新攻坚能力强的金融专业人才队伍。每年引进培养1000名左右,五年引进培养5000名左右金融专业人才。着眼于金融及财富管理领域专业特色,重点引进培养高学历人才;着眼于金融人才基础性、前沿性、实践性能力素质开发,探索定向培养机制。
      我市还将打造敬业能干的金融技能人才队伍。每年培养数千名、五年培养10000名左右金融技能人才。构建以提升业绩贡献为核心,涵盖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水平、从业资质经历等内容的金融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意见》实现了青岛金融人才政策的突破,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下一步,我市将配套制定相关的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金融人才参评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努力将青岛打造成金融人才成长的摇篮和发展的阵地,实现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快速增长,为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人才引领和智力支撑。”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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