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司法局三举措稳步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8-10-11 11:49:16 青岛城阳广电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阳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讲政治”,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肩负起政治职责,履行好职责使命,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建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城阳区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城阳区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并将规定下发传达给辖区内35家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指引,指明了方向。规定中要求律师应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接收委托,依法尽职做好辩护代理;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
           三、“强监管”,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查看扫黑除恶工作档案是否建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开展,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
    律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参与者,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牢记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清醒的头脑、谨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依法、依规开展辩护工作,让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
     

    来源:青岛城阳政务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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