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才单独调入档案所需材料
(派遣期满后)
用人单位专门经办人员应提供申请人的以下材料(用人单位首次办理的,还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备案):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单独调档申请表》(在职人才引进)(见附件1,表格须严格按照填写模板的要求填写,填写完整后用A4纸打印,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三)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还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登陆申请人的社保界面打印《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注:以上表格、复印件需A4纸打印或复印,均一式一份。所有材料交齐后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开取调档函。
地址: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阳路222号)四楼大厅,具体业务咨询电话:58659755
来源:城阳区政务网
编辑:肖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