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城阳区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8-03-06 09:42:25
  • 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城阳区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备案与资格确认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26号)精神,加强和完善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中对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德、能、勤、绩考核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条件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业大、电大、职大、函大、夜大),在城阳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研究生班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上述毕业生都要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定。
    全国己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和级别,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
    二、初级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附件1),表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一栏填写的工作岗位必须具体,如“机械设计”、“建筑施工”等,不得填写“技术员”、“项目经理”等;“申请认定职务系列”一栏,填写“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等;“申请认定资格名称”一栏,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助理工艺美术师”等;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小结以专技工作为主要内容,并在最后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
    2、单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个人进行全面考核,提交一份体现对个人德、能、勤、绩考核意见的《对XXX考核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合格的,在《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中的单位考核评议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统一规范为“本单位己对XXX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同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检查考核情况,对认为真实准确并同意申报的,在《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的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明确意见,统一规范为“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
    1、《城阳区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附件1)一份;
    3、《对XXX考核评价报告》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7、个人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可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查询”栏目,登录打印缴费明细);
    8、一张2寸近期彩照。
    注意事项:
    1、《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附件1)表格保持原设置,不得调整高度、宽度。
    2、评价报告、复印件、工作总结及社保缴费明细须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共同盖章。
    3、确认律师系列职务资格须提供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相关证书;确认教师类相关系列职务资格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4、城阳区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全日制确认由城阳区人社局负责,按照初级申报流程提报材料。
    三、中级网络申报
    (一)执行程序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实行网络申报。请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dhrss.gov.cn/)进行账号注册、权限开通及信息填报。执行程序如下:
    1、单位注册登录。按照【使用手册】(附件3),工作单位注册并登录单位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主管部门无需注册),登录后按照【确认说明-单位版】(附件4),进行单位业务申请,待城阳区审核通过后,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员开通申报权限;
    2、个人注册登录。按照【使用手册】(附件3),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新注册,在青岛参保的个人用户,可直接用身份证号或社保卡号登录),工作单位为个人开通权限后,个人登录后按照【确认说明-个人版】(附件5),填写相关信息(参照初级填写要求),上报所在工作单位;
    3、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则自动报由城阳区审核,单位和申报人员可通过【审核状态】栏查看申报进度,有问题退回的尽快修改重新提报;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发文公布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
    5、申报人员、单位须自行关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最终确认通过的人员登录青岛人才网个人账号,按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在“本人承诺”(参照初级规范要求)处手写签名。工作单位审核后在《呈报表》单位考核评议意见栏填写意见(参照初级规范要求)并加盖公章,落款日期均为申报日期,于发文公布名单后一周内,连同申报人两寸照片一张(用于证书办理)统一报送至城阳区人社局事业科;
    6、材料收齐后,统一前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盖章核准及证书办理,确认通过人员须自行关注城阳区政务网——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板块上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务必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保证上传附件准确、清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缺一不可)。
    2、考核评价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3、劳务派遣人员的《呈报表》、考核评价报告须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共同盖章。
    4、确认律师系列职务资格须上传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相关证书;确认教师类相关系列职务资格须上传教师资格证。
    5、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避免漏报。
    6、城阳区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全日制确认由城阳区人社局负责,按照初级申报流程提报材料。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初级:每年9月份(工作日)受理,其余时间于3、6、12月的10-15号(工作日)集中受理。
    中级:3、6、9、12月的10-15号(工作日)集中受理。
    地点: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正阳路211号507室)
    电话:58659712
     
    附件:1.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
          2.城阳区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汇总表
              3.注册登录用户使用手册
              4.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单位版
              5.全日制市外调入确认说明-个人版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  
     
     
    来源:城阳区政务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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