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阳区司法局积极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实施“人民调解安民、法治宣传启民、法律服务惠民、法律援助暖民”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我区基本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
1.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资源,投资100余万元,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临街落地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大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婚姻家庭、劳资、合同、医疗纠纷调解室,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每天安排专业律师值班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条龙化解、法律问题一站式解决、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
2.建成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全区6个街道全部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接待大厅和调解室、社区矫正室、法治宣传辅导站等功能室,选聘退休机关干部、优秀基层干部等担任专职调解员,聘请专业律师定期值班、接待咨询、参与调解,合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3.建成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
各社区建成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普法大讲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咨询点,组织全区近百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全区已建成规范化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49个。
来源:青岛城阳政务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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