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搭建四大平台构筑“诉调联动”工作格局
2016-08-18 11:09:49
  •  近年来,城阳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纠纷化解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构筑适应社会发展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区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搭建起四大诉调联动工作平台,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后委托调解、法官指导调解等形式,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诉讼审判资源,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判前,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近8000件,补齐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短板,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搭建区级纠纷化解指挥保障平台

      201510月,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心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纠纷调解中心和驻中心巡回法庭,有效整合了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纠纷化解力量,对全区纠纷化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中心开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即时确认其效力,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功能。同时,建立法官指导调解制度,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参与调解等方式,增强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高了纠纷调解成功率。中心成立以来,已对118件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了司法确认,法官指导调解纠纷534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二、搭建驻派出法庭诉后委托调解平台

      在上马、夏庄两个派出法庭建成人民调解室,选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接受法院诉后委托调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关系、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各类民事纠纷,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目前,驻上马法庭人民调解室配有专职调解员2名和调解员助理1名,成立近7年来,共成功调解纠纷2279件;驻夏庄法庭人民调解室配有专职调解人员3名,成功调解纠纷459件。

      三、搭建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平台

      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探索在交警大队建立人民调解室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合力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缓解了交警大队及法院的工作压力。目前,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共有专职调解人员5名,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5578件,涉及赔偿金额1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1000余万元。

      四、搭建驻立案庭诉前委派调解平台

      20155月,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这一方面,破解了立案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大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在这种背景下,城阳区总结驻派出法庭人民调解室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宽诉调联动平台,20157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成驻法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室,选聘专职调解人员4名,通过诉讼辅导、诉前委派等程序,对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实行先调解再立案,为当事人开辟了快速、经济的纠纷化解新渠道。自调解室成立以来,已接受法院委派调解案件308件,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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