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关于市委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1-04 15:11:55 青岛城阳广电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城阳区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7月24日,巡察组向城阳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城阳区委在扶贫工作中存在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未扛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等3大类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城阳区委高度重视,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其他常委、分管副区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监督问责组、线索核查组三个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均由区委常委任组长,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领导小组、专项小组、责任部门三级整改落实工作组织架构,确保巡察整改问题有人负责、有人落实。7月28日,区委召开第7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城阳区情况反馈会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8月15日,区委召开第7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8月16日,区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8月23日,区委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巡视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和各常委同志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刀刃向内,明确整改措施。

      (二)扛牢主体责任,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把全区整改任务与市委整改工作要求一一对应,全部对号入座,制定城阳区整改落实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会议查摆的“十个问题”整改结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保障,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无遗漏、全落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查细改、立查立改,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项小组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细化措施标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的放矢,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担当,迅速介入,强化结果使用,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对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城阳区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以最坚决的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最坚决的行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一)政治站位不高、对扶贫工作不重视方面

      1.针对认识存在偏差,对辖区内脱贫攻坚缺乏深入分析研究,未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问题。一是全面认领责任,迅速部署。区委主动认领责任,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7月28日,区委召开第7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区级领导、各职能单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对照、逐条研究,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制定时间表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带头主动整改,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就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检讨。二是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靠上抓。区委副书记王本兵牵头,会同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协作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责任部门对扶贫专项整改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切实在规定时间内出实招、见成效。三是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区委召开了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王波着重指出要在巩固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提高信息档案准确率、提高脱贫精准度、提高帮扶责任到位率、提高项目收益惠及率上下功夫。针对我区两个省定贫困村帮扶项目存在项目资格审核和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产业项目收益率低问题,要求区扶贫协作办、区农业局进一步抓好项目管理的统筹协调,加快完善制度规范,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保障成效。四是健全完善区扶贫协作体制机制。区委于2018年5月13日调整成立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补充增加成员单位,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同时,制定《城阳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城阳区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各成员单位工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采取每月书面汇报和会议交流的形式,时刻把扶贫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五是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围绕机制建设、产业规划、项目扶持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城阳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农村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将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抓紧抓实,随《2018年度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城考委〔2018〕2号)一并下发。加强扶贫工作日常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扶贫办主任办公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2.针对重对口支援帮扶轻辖区内精准扶贫问题。一是主动认领责任。区委书记王波同志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认识,不仅要不折不扣完成上级规定的对口支援帮扶任务,还要认真研究解决城阳区困难家庭同步奔小康、经济薄弱社区共同致富问题。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区委副书记、区长李红兵同志主持召开六届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确定每年设立专项扶贫资金900万元,主要用于省定贫困社区、市定经济薄弱社区和区定经济薄弱社区,具体用于产业扶贫,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手工业、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三是加强跟踪调度。召开了区扶贫协作办联席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及任务分工,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四是建立“回头看”定期督查机制。下发《关于开展贫困村、经济薄弱社区扶贫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通过督查发现,各街道能够认真贯彻上级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扶贫文件,成立了专门扶贫机构,全面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扎实制定贫困社区发展规划,特别是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针对未及时调整组织机构的问题。一是迅速完成机构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城阳区委主动认领责任,根据巡察期间边巡边改的要求,迅速调整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5月13日下发《关于成立城阳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城委〔2018〕51号),作为区委常设议事机构,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其他常委、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各街道、部分金融机构等56个部门、单位的主要或具体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二是明确领导小组职能和职责。区委相应调整了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原先单一的统筹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调整为统筹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会议制度。同时确定区农业局负责农村扶贫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城区扶贫工作。

      4.针对扶贫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一是迅速充实扶贫力量。根据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在边巡边改期间,区委于2018年5月13日下发《关于成立城阳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城委〔2018〕51号),原区扶贫办改为区扶贫协作办,改设在区委办公室,明确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兼任区扶贫协作办主任,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制定了区扶贫协作办公室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充实区扶贫协作办力量,根据当前扶贫工作实际需要,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等职能单位中抽调3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区扶贫协作办,从事全区扶贫协作综合工作。区农业局设立扶贫科,安排3名机关干部从事农村扶贫专职工作。二是加强街道扶贫工作力量。根据城阳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6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均参照区扶贫机构设置相继成立了本街道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明确党工委副书记和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为扶贫工作具体负责人,设立街道扶贫办公室,配齐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共17名。

      5.针对统筹部署不力的问题。一是对照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在第69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区委主动认领责任,要求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的作用,配齐充实扶贫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政策研究、督查督导、综合协调的作用,切实抓好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认真整改问题。责成区农业局按照省市关于签订精准扶贫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城阳区实际迅速制定精准扶贫责任书,并由区农业局与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别完成签订。8月30日,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对夏庄、惜福镇、上马、棘洪滩街道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工作会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导街道落实扶贫责任。9月19日,制定印发《城阳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城阳区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工作细则》,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扶贫办主任办公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扶贫工作政策宣传。9月上旬,按照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由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农业局编印了100本扶贫政策汇编手册,发放到各街道、区直部门以及贫困、经济薄弱社区,手册主要汇集了中央和省、市、区近年来脱贫攻坚的18个重要文件。各街道定期通过社区宣传栏、电子屏等渠道对街道扶贫项目和相关扶贫政策进行宣传。

      6.针对帮扶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扶贫体系。按照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由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农业局拟定了《城阳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意见》,将扶贫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体系”一一明确,形成完备的帮扶工作体系,该意见已于2018年12月20日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印发。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街道针对辖区内的贫困村和经济薄弱社区,深入调查研究,分别形成了《经济薄弱分析》《产业发展可行性论证》《产业增收项目报告》,进一步明确扶贫计划和扶贫措施。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各扶贫成员单位根据《城阳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意见》要求,制定2018-2020年扶贫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7.针对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5月18日,区考核委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6月23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第69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做出检查。下发《关于将“精准扶贫”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在对街道考核上,将“精准扶贫”纳入“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指标中,实行减分制考核;在对区直单位考核上,将“精准扶贫”列入相关单位业务职能目标,年底由评审组进行评价考核,同时根据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并直接进行结果应用。区农业局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农村脱贫攻坚工作区对街道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实行减分制,年度考核时,将对未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的街道进行减分,减分情况直接计入街道综合考核成绩。

      8.针对对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提拔任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一是进行组织调整。根据市考核办反馈的2017年度城阳区精准扶贫工作列全市末位的考核结果,3月16日,区委召开第57次常委会会议,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二是强化结果使用。根据《2017年度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考核办法》关于“市考核单项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最后一位的,参照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单位处理”的规定,对相关单位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三是实施严格考核。根据市委巡察边巡边改的要求,5月15日,区委制定出台《2018年度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严格考核等次评定标准,对承担市考核指标列全市最后一位或连续两年列全市后两位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第二年不能推荐和提拔干部,对其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组织调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0%。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察机制。修订完成《城阳区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坚持近距离、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干部,通过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民主测评、实地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察,提高识人察人精准度,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干部,第一时间从严从实进行问责处理,对不适宜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未扛实、推进工作“中梗阻”方面

      9.针对上级决策部署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建立区级领导联系贫困社区和经济薄弱社区机制。区委制定下发了《区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联系省定贫困社区、市定经济薄弱社区实施方案》(城办字〔2018〕42号),要求从2018年至2020年,对2个贫困社区、10个经济薄弱社区,分别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帮扶,其中区委书记王波,区委副书记、区长李红兵及区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联系省定贫困社区下山色峪、棉花社区,其他10名区级领导及10个区直单位分别联系10个经济薄弱社区,进一步摸清社区发展现状,分析发展潜力,帮助社区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真正做到精准施策,不断增强社区集体增收能力。二是建立完善扶贫方案。根据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农业局制定《城阳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意见》,明确各单位扶贫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该意见已于2018年12月20日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印发。三是加强贫困社区调研。按照走访调研贫困社区方案的要求,区级领导同志及区相关部门每年到所联系帮扶社区调查指导不少于3次,2018年底前需走访指导一次。8月25日、26日,区委书记王波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省定贫困社区夏庄街道下山色峪社区、惜福镇街道棉花社区进行了现场走访调研,从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旅游、老年颐养、林果发展合作等方面帮助社区研究发展对策,确定帮扶项目,保障帮扶成效;对社区面临的上下水、排污管道、道路更新等问题做了具体安排。9月4日,区委副书记王本兵到夏庄街道山色峪社区党总支进行调研,现场协调解决社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9月6日、9月13日,区政府李玉海副区长分别到惜福镇街道经济薄弱社区书院社区和上马街道兰家庄、侯家社区进行调研帮扶,现场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社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社区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9月14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青林到惜福镇街道书院社区调研社区相关情况,研究解决了进村路硬化、公交车进社区、建设社区4000余平方文化广场、给予康成书院申报“省级非文化遗产”政策支持等问题。其他区级领导均已确定调研计划,年底前走访一遍。

      10.针对贫困识别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农业局将调查情况上报区委,区委责成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8月31日,在全区下发《关于对区农业局个别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城纪发〔2018〕26号),通报曝光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1起1人。二是开展精准摸底。8月17日,区政府副区长李玉海主持召开全区精准帮扶调查摸底工作动员会议,会议传达了《城阳区经济薄弱社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对调查摸底相关指标进行了培训讲解。各街道已完成区级经济薄弱社区调查摸底核查上报工作和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工作。三是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区农业局指导各街道对调查摸底确定的区级生活困难家庭建立台账,完善信息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11.针对纳入退出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开展边巡边改。根据市委巡察组边巡边改的要求,5月10日-11日,区农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棉花、后庄、西铁、书院、赵家堰、西毛家庄、侯家、兰家庄贫困、薄弱社区的退出按照程序进行了评估确认。7月26日,区农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山色峪、下山色峪、张沙、南屋石贫困、薄弱社区的退出按照程序进行了评估确认。 二是审核确定区级经济薄弱社区。9月19日,区扶贫协作办下发《关于对城阳区经济薄弱社区进行核查的通知》,对各街道经济薄弱社区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各街道提报的区级经济薄弱社区情况,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农业局、区委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对调查摸底初步确定的区级经济薄弱社区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区级经济薄弱社区。三是跟踪管理低保户。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有关社会救助的问题,区民政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和整改,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对困难家庭享受社会救助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困难群体救助长效机制。

      12.针对帮扶措施不对路的问题。一是开展“三联三带”帮扶工程。在全区开展“三联三带”帮扶工程,激发乡村振兴“组织动能”,建立区直部门联系经济薄弱社区、机关干部联系城市社区、社区党员联系困难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6个街道机关干部与城市社区、社区党员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区42名党政机关干部联系27个城市社区,1912名党员联系2151户困难群众,并制定了帮联措施,逐步落实工作计划。15支乡村振兴工作队正全面展开帮扶工作。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区扶贫协作办会同区农业局召开了调查摸底会议,对社区2015年至今的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针对社区所有收入情况,摸清收入来源,建立明细分类。按照《城阳区经济薄弱社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调查摸底工作方案》要求,相关街道已深入经济薄弱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发展规划。三是开展重点帮扶。区委责成区扶贫部门制定了《城阳区设立区级扶贫专项资金方案》、《城阳区闲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区委副书记、区长李红兵主持召开六届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确定每年设立专项扶贫资金900万元。责成相关街道针对集体经济收入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的3个市定经济薄弱社区形成调研报告、确定发展规划及产业项目,重点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路子,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助推社区发展。四是跟踪推进。区委要求相关街道对其它市定经济薄弱社区继续保持帮扶政策,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效。

      (三)监管责任不到位、违规问题未查处方面

      13.针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认领责任。区委责成相关街道党工委对责任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并通过下发通知建章立制、强化财务管理培训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力措施督促落实相关手续。责成街道协助社区建立了民俗项目收益与贫困户收益联结制度。联结制度规定,每年从民俗项目收益中提取不低于收入总额的30%作为贫困帮扶基金,用于贫困户的帮扶支出,明确了帮扶标准和程序。通过联结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产及收益的管理,实现长效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效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区纪委根据鲁纪风信字〔2018〕29号函件要求,对相关街道项目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区纪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协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及区委巡察办等单位(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问题整改和线索移交制度、核查问责制度和结果运用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按照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工作要求,9月1日市审计局开始对城阳区2018年精准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切实保证扶贫资金“阳光管理、阳光使用”。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分别制定了《城阳区专项扶贫项目监管的意见》和《城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对产业项目组织与管理、扶贫项目公告公示、扶贫项目监督检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扶贫项目收益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规范。

      14.针对对扶贫资金轻监管的问题。一是认领责任。针对资金监管问题,区政府副区长杨超召集财政、审计有关部门召开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我区巡察意见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全面认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8月16日,区财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此次巡察反馈的有关扶贫资金轻监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局内各相关科室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已列入2018年监督检查计划的项目。二是开展专项整改。区财政局已会同相关街道将有关资金全部收回,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三是严格自查自纠。区扶贫协作办、区农业局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把扶贫资金申领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涉嫌套取扶贫资金、扶贫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作为重点进行了检查。通过督查发现,各街道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上级要求,注重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发现违规使用问题。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脱贫攻坚领域作为监督重点,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方面问题,若涉及违纪违法,由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惩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区委要求在以后的巡察工作中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合理安排巡察工作计划,在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部门和街道的巡察中,把涉嫌套取扶贫资金、扶贫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作为必巡事项进行重点巡察。 

      15.针对虚假扶贫捐款的问题。一是及时认领责任。7月30日,区委责成城阳工商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巡察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原因,并组织学习《公益事业捐赠法》,学懂弄通公益捐助法律法规。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区纪委对市委第七巡察组移交的反映相关部门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组织处理。三是开展专题整改。区委责成城阳工商联全面完成6个街道73家企业资金和体验券清退、回收工作。四是举一反三。9月10日,区工商联召开主席办公会、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通过了区工商联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制度;研究了对棉花社区继续开展务实有效的帮扶。通过举办捐助贫困群体活动,组织举办棉花社区帮扶项目对接推介会,有针对性发动企业参与到项目的帮扶中。同时,对前期公益捐助活动进行了自查,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城阳区委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还需要在健全体制机制上再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建章立制,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加强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重解决职能部门办事难、效率不高问题,抓好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加大督查力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扶贫专项工作落实。按照三年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扶贫工作三年规划。进一步细化街道、社区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抓好经济薄弱社区班子整顿转化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社区焦点、难点和敏感问题缜密研究,每月一调度、一分析、一部署,帮助社区确定经济发展新路子,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带动居民共同富裕。

      三是强化资财监管,促进社区工作公开透明。强化社区 “三资”监管、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和农村产权交易“四大平台”的执行监督力度,形成上级监管、群众监管和社会监管三者有机结合、疏而不漏的监管网络,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同时,切实加强审计问题整改,消除积弊,堵塞漏洞。

      四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注重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在扶贫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管长远、求长效,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提升工作的过程,把解决问题的成效反映在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2-87968578;邮政地址:城阳区委办公室(正阳路201号);电子邮箱:cyqfpxzb@163.com。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

      2019年1月3日

    来源:青岛城阳政务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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