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2018-07-04 15:04:19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8〕9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青政字〔2018〕3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次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安排: 2018年主要任务,在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普查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人员培训、单位清查等工作;2019年主要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2020年主要是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
    四、普查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编委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项,由区综治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科学技术协会相关职能的事项,由区科协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事项,由区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体育方面的事项,由区教体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科技方面的事项,由区科技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以及地名地址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律师事务名录提供方面的事项,由区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会计师事务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表彰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事项,由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地理信息资料共享和技术支撑、物业配合方面的事项,由城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电子地理信息方面的事项,由规划局城阳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事项,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批发和零售、餐饮业及电商名录提供方面的事项,由区商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产业方面的事项,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城阳广电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卫生方面的事项,由区卫生和计生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宗教事务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旅游、住宿业方面的事项,由区旅游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会计代理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城阳国税局、城阳地税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金融方面的事项,由区金融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民航方面的事项,由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和协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做好经济普查各阶段宣传方面的工作;保险、电信等行业要向所属街道普查办报送相关普查资料;各街道经普办协调各大企业、高等院校负责做好本系统经济普查工作。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普查过程协调,问题研究分析,协助做好单位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其他部门、单位除应按普查机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外,还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的作用,利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优势,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工作队伍。有条件的街道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两员”不足等普查问题。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要确保普查所需的各项开支按时拨付、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方式开展普查的,也要遵照依法普查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合作、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确保能够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及相关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普查工作。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区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和处理效能。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如实提供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青岛市城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青岛市城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超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学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于瑞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纪宝尚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栾俊元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徐小飞  区综治办副主任
    于元斌  区编委办副主任
    李惠娟  区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焦  萌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徐连吉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文矿  区科技局副局长
    董福敏  区民政局副局长
    岳晓东  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素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傅象文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栾林先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  青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江  锐  区商务局副局长
    姜慧先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江喜范  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纪家强  区统计局副局长
    郭秀芝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金美兰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赵东良  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刘  彬  区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
    李克云  区旅游局副局长
    柳  磊  区金融办副主任
    徐红卫  区科协副主席
    王  冲  城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海青  流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纪鹏翔  夏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温华  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正海  青岛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处副处长
    王绪伟  上马街道人大工作处主任
    王琨琳  城阳国税局总会计师
    牟敦亭  城阳地税分局副局长
    吴克勇  城阳规划分局二级调研员
    孙爱群  城阳广电中心副主任
    郑  伟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栾俊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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