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制定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实行河长制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16 14:18:34

  • 关于抓紧制定青岛市城阳区

    全面实行河长制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办公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办字201721号)要求,10月底前,负责牵头的市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制定出专项实施方案。

    各任务牵头部门要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所列635项任务责任分工,按照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加强与任务参与部门的协调联系,抓紧就所牵头任务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任务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有多个部门共同牵头的任务专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第一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其他牵头部门共同研究商定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后报第一牵头部门,由第一牵头部门统筹制定共同牵头任务的专项实施方案。

    各任务牵头部门于10月底前,将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专项实施方案纸质版报区河长制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城阳区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人:李启况,电话:87868320             

     

    青岛市城阳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7816


    附件:

    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实行河长制主要任务牵头部门名单:

     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城阳公安分局、城阳规划分局、城阳环保分局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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