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为理顺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专报》(第49期)文件精神,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成立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城阳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玉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徐立鹏 区林业局局长
车言光 城阳环保分局局长
成 员 于元斌 区编委办副主任
苏中光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副调研员
姜晓东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范爱德 区农业局副局长
江矿世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孙亚军 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征地科科长
江廷河 区林业局副局长
尹瑞业 区旅游局副局长
王英伟 夏庄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袁章升 惜福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尧初 城阳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谦 城阳规划分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局长徐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城阳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唐尧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城阳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分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城阳区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城阳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涉及青岛市崂山自然保护区城阳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特别是跨越街道行政管辖区域的事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街道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
区编委办:确定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城阳区管理机构,明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与区林业局的职责划分。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依照部门职能做好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执法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依照部门职能做好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河流、水库、水塘等区域的保护、管理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依规查处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
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严格执行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规划,负责查处保护区范围内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区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各项保护工作。加挂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城阳区管理机构牌子,牵头做好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履行青岛市崂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职能,业务上指导夏庄街道、惜福镇街道管理机构。
区旅游局:依照部门职能做好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
夏庄街道办事处和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承担本辖区内有关管理职责,包括设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和经费,编制保护规划,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等,并接受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
城阳环保分局:向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报告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变更情况,调整名录信息,负责查处保护区内各种排污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城阳规划分局:指导规划编制,负责多规合一审查,解决规划冲突。
“爱城阳”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
扫描下方“爱城阳”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