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三八”夜查 4人酒驾被记12分
2018-03-13 18: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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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正月里,聚会较多,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3月8日晚,城阳交警大队巡逻中队与派出所民警设岗夜查,共查处4名酒驾司机。

    【正文】

    3月8日晚9点左右,一辆灰色小轿车沿中城路北向南驶至距民警二三十米处,发现有交警查车,慌忙驶入人行道,最终被民警拦下,司机下车后,民警闻到其满身酒气。

    【同期声】

    城阳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指导员 马小力

    经过检测,这个驾驶员检测结果是51.8mol/ml,经询问,驾驶员为什么喝酒,驾驶员说三八妇女节带着老婆孩子到一个火锅店过节,自己喝了一杯白酒,往回家走的时候被我们查扣了。

    【正文】

    据了解,驾驶员高某49岁,个体经商户,由于平时忙于生意疏于陪伴家人,“三八”妇女节这天,专门陪妻子外出吃饭过节,期间喝了一杯白酒,明知酒驾是违法行为,依然抱有侥幸心理,结果,就在回家的路上因酒驾被查获。

    【同期声】

    城阳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指导员 马小力

    这位驾驶员将面临着罚款1000记12分,吊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正文】

    半小时后,一辆小轿车沿中城路北向南驶至夜查点处被民警拦下,司机是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下车后,民警也闻到其满身酒气,经呼吸测试,其乙醇含量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男子称没带。经查,这名男子的驾照已累计被记23分。

    【同期声】

    城阳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指导员 马小力

    经询问,这位驾驶员是带着表姐出门过三八妇女节,吃完饭以后喝了两瓶啤酒,吃完饭以后带着表姐去ktv唱歌,走到德阳路被我们查扣。

    【正文】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名男子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将被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加之以前的23分,这名男子的驾照已累计被记36分。据悉,当晚,一共有4名驾驶员因酒驾被查。

    【导语】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只有平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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