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私自上坟烧纸 城阳森林公安予以严厉处罚
2017-04-05 16:48:32
  • 【导语】

        当前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市政府也下发了林区严禁用火的通告。但仍有市民不顾禁令,私自进山上坟烧纸,被城阳森林公安予以严厉处罚。

    【正文】

         4月1日下午4点30分,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平庄社区一马姓妇女私自到山上上坟烧纸,城阳区森林公安果断出击,将这名妇女带离留证,并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予以严厉处罚。

    【同期声】城阳区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 董佳

        我们根据山东省森林法的防火条例,以及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我们会依据法律严明处理,我在此也建议市民,出去游玩的时候一定不要携带火种,在林区内也不要用火,祭祀的人员我们提倡文明祭祀,用鲜花和纸花代替传统的纸钱,严禁一切焚烧行为。

    【导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听从山区森林防火值守人员劝告,严禁上坟烧纸,倡导文明祭祀,做文明市民,守护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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