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曝光12月份三起严重交通事故案例

2017-02-09 17:32:04

 

【导语】

    城阳交警今天曝光12月份三起严重交通事故案例

【正文】

    (字幕)案例一:小轿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致人死亡

   2016年12月4日傍晚5时许,30岁男子林某驾驶鲁B7LA07号小型轿车沿凤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岙东路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岙东路由北向南行驶的48岁男子孙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孙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林某驾驶机动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孙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字幕)案例二:小货车右转弯观察不周致人死亡

   2016年12月24日早晨7时许,25岁男子范某驾驶鲁GG0607号(临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城阳区黑龙江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安瑞利勃海尔机械有限公司门口变更车道右转弯时与右侧同方向67岁男子方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车损、方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范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周,右转弯未开启转向灯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确定范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方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字幕)案例三:醉酒驾驶致一死一伤司机负全责

   2016年12月24日晚7时45分许,40岁男子王某醉酒驾驶鲁B5G07B号小型轿车沿仙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赵村铁路桥洞东侧,将由北向南过路的两名行人63岁男子庞某及62岁妻子唐某撞倒,造成夫妻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男子庞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驾车时观察不周、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车超速行驶且夜间未降低行驶速度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确定王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